高校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完善
在“為社會提供服務”理念的引領之下,在美國許多高校的21世紀教育發展戰略中,不僅強調提高學術水平和教育質量,還把科技成果轉化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為了在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的實踐中堅決貫徹“為社會提供服務”的理念,美國高校又建構了一整套具有可操作性、可行性的管理機制。
首先,美國高校大多成立了專門機構來負責科技成果轉化。美國許多高校都有技術轉移辦公室(OTL),并通過美國大學技術管理協會(AUTM)——一個以科技成果轉讓為核心目標的全國性組織,進行廣泛的合作與聯系。OTL最初由斯坦福大學率先于1970 年成立,現在已經發展為全美大學技術轉移機構的樣板。它是高校內設機構,由學校直接管理知識產權。其主要職責是搭建科研人員與產業界的橋梁和紐帶,負責有關成果轉化工作。
其次,美國高校設立了比較合理的運行流程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其一,通過發明披露環節,科研人員向高校報告研究成果。披露的內容主要包括發明的標題、發明人、研究資助者、形成發明核心概念的時間、已經公布的有關發明的信息和出版物等。其二是通過創新性、應用性評估環節,OTL技術經理對科研人員的發明進行評估。通過在OTL內部展開討論,征求企業中相關領域專家意見,掌握發明的創新程度,預測應用領域,尋找潛在買家。其三是通過發明營銷環節,OTL的技術經理開始著手聯系相關企業,在不透露技術秘密的前提下,向有興趣的企業當面介紹發明的總體情況,或與企業保持聯系。其四是協議談判和后續監督環節。OTL的目標是達成雙贏,賦予技術經理充分的談判自由,技術經理會為企業提出各種各樣的選擇。比如,考慮到處于創業階段的公司資金有限,技術經理會最大限度地減少一次性的許可費,或者同意企業獲得技術許可期權。一旦許可協議開始執行,技術經理對協議生效后的管理給予同等重視,監督協議的實施情況,并接收企業報告和專利收入,再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將專利收入分別分配到發明者、發明者所在的部門和學校手中。
最后,美國高校設立了激勵性的利益分配機制激發科研人員的科技成果轉化。美國高校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很好地處理了各方面的利益關系,調動了各方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如麻省理工學院的科技成果轉讓收入,15%用于技術轉讓辦公室的工作開支,其余1/3歸技術發明人,1/3歸發明人所在院系或實驗室,1/3歸學校收入。因為政策落實得比較好,教師和科研人員以及各院系實驗室的積極性被充分調動起來,成為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的動力之源。
當前,中國正處在致力科技創新、加速追趕發展的關鍵期,高校作為創新體系中的重要一環,在中國創新體系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借鑒美國高校科研創新及成果轉化創新管理與激勵機制,無疑有助于中國高校科研創新管理、運行體系的創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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