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發揚廣泛民主,凝聚全黨共識為全社會共識。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法之所強在聚民意。憲法作為法之統帥、法律之母,其生命力就在于能否成為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憲法是人民的憲法,憲法修改要廣察民情、廣納民意、廣聚民智,充分體現人民的意志。此次憲法修改充分貫徹了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更加注重從政治上、大局上、戰略上分析問題,注重從憲法發展的客觀規律和內在要求上思考問題,過程更透明,決策更慎重,參與更廣泛。《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高票表決通過,嚴格依照法定程序修改憲法并取得圓滿成功,這充分證明黨領導下的這次憲法修改,是順應時代潮流的,是民心所向。
堅持依法按程序修改憲法,促進良法善治。憲法修改必須嚴格依法按程序進行,必須充分反映每位代表背后的全體人民群眾的共同意志。憲法第五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中國共產黨黨章規定,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這表明憲法是一切組織或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同時也表明,中國共產黨在憲法和法律面前沒有特權。中國共產黨必須嚴格遵守法律程序,尊重人民意志,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推進立法用法,著力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和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定不移地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戰略的實施。本次黨領導和推進的憲法修改工作,就是黨嚴格按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步驟和程序,在全黨全國范圍內開展的一堂“依法治國、依憲執政、依規治黨”的生動實踐課。
切實增強和維護憲法權威
憲法權威既來源于憲法精神和基本內容的長期穩定,又來自于憲法對變動不居社會生活的合理反映。增強和維護憲法權威,就要求憲法在保持穩定性的同時,更加突出體現時代特征。
適當修改憲法,保持憲法的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我國的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規定了國家的性質和根本政治制度,體現了人民民主原則和社會主義原則,記錄并總結了黨領導的全國各族人民在長期的革命、建設、改革中所積累的歷史成就和寶貴經驗,是公民權利的保障書、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黨和人民意志的共同體現,是確保我國實現長治久安的“壓艙石”“定海針”,具有最高權威性和極強的穩定性。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憲法修改既要順應黨和人民事業發展要求,又要遵循憲法法律發展規律。黨中央在憲法修改中堅持不作大改,體現出黨中央對憲法權威的極大尊重,是我們黨堅持依憲執政、依憲治國的具體體現。
回應時代呼喚,體現憲法權威性和時代性的有機融合。當代中國正發生著廣泛而深刻的變革,這就要求憲法必須通過修改,及時反映并規制整個國家的政治、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變化和根本要求,及時吸收當代中國改革發展帶來的新成果、新訴求,以獲得更加旺盛和持久的生命力,進而從實質上保持憲法的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此次對憲法作出適當的相應修改,站在健全完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充分體現了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取得的發展成果,使我國的憲法緊跟時代潮流,讓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更加完善發展。
加強憲法實施,促進全面依法治國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相協調。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本次憲法修改將“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更名為“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正是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的重要且有力的步驟。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政領導干部都應該成為復合型干部,不管在什么崗位工作都要具備基本的知識體系,法律就是其中基本組成部分。我們要把本次憲法修改作為進一步凝聚力量、增強信念、昂揚斗志的重要過程,進一步堅定“四個自信”,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以修改后的憲法為嶄新起點,更好發揮憲法的規范、引領、推動、保障作用。作為政法大學,我們更要勇立時代潮頭,全面開展對于憲法修改及相關領域問題的學習、研究、宣傳,加強法學教育、科學研究,推進新型智庫建設,打造新時代法治人才培養和法治理論研究的重鎮。
(作者:曹文澤,系華東政法大學黨委書記、教授,上海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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