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新中國成立70年取得舉世矚目成就的根本原因。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黨的領導,必須不斷改善黨的領導,讓黨的領導更加適應實踐、時代、人民的要求。
不斷改善黨的領導
無產階級政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國家的共同現象,只分析政黨與國家、社會等外部要素之間的關系并不能真正揭示中國政治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特殊價值。我們必須“走近”政黨、“走進”政黨,以一種動態眼光來審視黨的領導本身的科學化、制度化進程;要明確一個“變量”:黨的領導是在堅持的前提下不斷改善,通過改善進一步鞏固黨的領導。
毫無疑問,黨的領導在改革開放后得到極大改善。但在改革開放前,改善黨的領導的努力也沒有停頓。比如,1962年1月,毛澤東同志在提出“黨是領導一切的”重要論斷時就作了解釋:中央制定了總路線,這是管總的,但僅僅有總路線還不夠,還必須在總路線指導下,結合工、農、商、學、兵、政、黨各方面制定出一整套適合情況的具體路線、方針、政策。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全面加強黨的領導的同時,同樣沒有忽視改善黨的領導。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在我國政治生活中,黨是居于領導地位的,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支持人大、政府、政協和法院、檢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發揮作用,這兩個方面是統一的。
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就是要支持和保證國家政權機關依照憲法法律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協調一致開展工作,善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于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于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于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黨和國家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
不斷調動各方面積極性
經過長期探索實踐,關于黨的領導已經形成了一整套基本表述和制度規范。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充分運用已有理論和制度資源,立足新時代新要求,進行了新的實踐。
一是進一步明晰黨的領導的內容與方式。
例如,各級黨委對經濟工作的領導,主要是“把握方向、謀劃全局、提出戰略、制定政策、推動立法、營造環境”;又如,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主要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則、管干部”,黨委政法委要“善于議大事、抓大事、謀全局,把握政治方向、協調各方職能、統籌政法工作、建設政法隊伍、督促依法辦事、創造執法環境”。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進一步把黨的領導的內容界定為“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
二是堅持把黨的領導與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結合起來。
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不是不要民主,而是要形成更廣泛、更有效的民主。實踐中,我們黨在全面加強黨的領導的同時,繼續發展人民民主,通過更加健全的制度體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推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
在黨與法治關系上,“黨大還是法大”是個偽命題,但具體到每個黨政組織、每個領導干部,“權大還是法大”則是個真命題。也就是說,各級黨組織和全體干部必須服從和遵守憲法法律,不能把黨的領導作為個人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的擋箭牌。
三是既加強黨的領導,又注意調動各方面積極性。
國家治理體系是由眾多子系統構成的復雜系統。這個系統的核心是中國共產黨,黨是領導一切的;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軍隊,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各企事業單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既各負其責,又相互配合,一個都不能少。
但堅持黨的領導,不是說其他組織什么也不要干了,一切照黨政部門“依樣畫葫蘆”,而必須克服“等靠要”心理,提高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換言之,在強化黨領導一切的背景下,黨的定位仍然是“總攬全局、協調各方”,仍需要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不斷擴大黨內民主
中國共產黨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起來的政黨,既重視集中,也重視民主,強調以集體領導和科學決策保障黨的正確領導。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各項決策都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都注重充分發揚黨內民主,都是經過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進行反復討論而形成的。各項重大改革方案從最初框架稿到最終審議通過的方案,幾上幾下、反復修改,集聚了全黨和社會各界的真知灼見,是黨中央科學決策的結果,也是黨內外集體智慧的結晶。
總之,新中國70年發展得益于黨的堅強有力領導。只有深入把握黨的領導本身發生的變革,才能科學回答“中國共產黨為什么能”,進而正確認識黨的領導在國家治理和社會變遷中的地位與作用。
(作者為中共上海市委黨校副校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