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日本也在今年5月正式步入了“令和”時代。與此同時,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全球治理體系深刻重塑,國際格局加速演變。美國特朗普政府繼續逆全球化而動,推行單邊主義的貿易保護主義政策,肆意挑起貿易摩擦,威脅著全球自由貿易體系與世界經濟的穩定發展。在此新時代背景下,近期中日關系在“回到正軌”的基礎上進一步改善。
中日合作新進展
2017年,中日兩國迎來了邦交正常化45周年,2018年則是《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締結40周年。兩國關系自2017年起逐步回暖,日本政府對華態度和政策日趨積極,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多個政治場合,提出了開啟中日關系新時代的愿景。結合近一年來兩國的互動可以發現,中日關系正朝著積極的方向發展。
2018年5月8日至11日,李克強總理赴日出席第七次中日韓政府領導人會議,并對日本進行正式訪問。這是李克強總理在其任內首次訪日,也是中國總理時隔八年再次正式訪問日本。李克強總理出訪期間,中日相繼簽署了一系列協議,涵蓋了社會保障、服務業、醫療養老、金融、節能環保、安全、人文等諸多領域。同時,我國同意給予日本2000億元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額度,支持日本金融機構積極通過RQFII投資中國資本市場、在東京設立人民幣清算行,中日雙方金融合作從此邁向新的階段。
此外,作為李克強總理訪日后續成果之一,2018年6月8日,中日“海空聯絡機制”正式啟動,該機制旨在幫助兩國共同管控海上危機,除了將事先確認兩國防務部門艦船、飛機之間的聯絡方式,還將開設防務部門領導熱線作為應急舉措,以推動中日軍事互信的提升。
同年10月25日至27日,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訪華,這是李克強總理訪問日本之后,日本首相的回訪,也是中日兩國中斷近八年之久的高層政治互訪機制全面恢復的重要標志。同李克強總理訪日之行相類似,借此次安倍首相訪華之機,中日兩國也取得了豐碩的合作成果。兩國繼2002年以來再度重啟2000億元人民幣規模的中日本幣互換協議,同時還簽署了在日本建立人民幣清算安排的合作備忘錄,以及多項證券市場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在10月26日的第一屆中日第三方市場合作論壇期間,中日之間共簽署了52份合作協議,涉及基建、物流、IT、金融、能源等廣泛領域,標志著日本實質性地參與到了“一帶一路”倡議框架下的中日合作之中。中日在第三方市場的合作,還為中國與其他未公開承諾參與“一帶一路”倡議國家的合作,創立了新的模式樣本。
與此同時,這次安倍訪華期間,中日兩國還在創新和知識產權對話、加快和簡化海關審批手續、通過科學研究考慮放寬日本食品進口限制,以及加快推進中日韓自由貿易協定(FTA)和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的談判進程等方面達成了12項共識。
進入2019年以來,中日互動更加頻繁。以大阪G20峰會為契機,中日兩國實現了首腦會談,為下一階段中日關系的發展提供了新的助力。
4月,兩國相繼舉行了首次中日創新合作機制對話會議、第13次中日經濟伙伴關系磋商副部級會議、第五次中日高級經濟對話會議。
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楊潔篪訪日,并同日本國家安全保障局長谷內正太郎,舉行了第六次中日高級別政治對話。中日第11輪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第11輪中日軍控與防擴散磋商也在5月相繼舉行。當月底,中國駐日大使履新,擁有豐富對日外交工作經驗的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兼中國政府朝鮮半島事務特別代表孔鉉佑接任新任駐日大使。日本國內各方普遍認為,中國此次人事變動對于中日關系的進一步改善具有積極意義。
習近平主席出席大阪G20峰會期間與安倍晉三首相會談,雙方達成十點共識,中日關系延續了2017—2018年持續改善的勢頭,兩國合作迎來了新的契機。
日本自民黨與公明黨聯合執政在2019年7月21日的參議院選舉中獲得過半席位,執政黨憑此可以繼續執政到2021年9月。當前日本政府的一系列內政外交政策,諸如以寬松的貨幣政策為主的“安倍經濟學”、“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全面進步協定(CPTPP)”的深化、“自由開放的印度洋—太平洋”戰略的落實、對華關系改善、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談判加速等也將繼續穩定執行。
因此,盡管當前中日兩國在歷史認識問題、釣魚島領土爭端、東海開發、南海問題等政治安全領域的結構性矛盾并未解決,但受到美國貿易保護主義所帶來的“外壓”影響,兩國在實務層面,尤其是經濟領域,既有維護自由貿易體制的共同利益關切,又有價值鏈優勢互補的現實基礎,中日協調合作的大趨勢在未來一段時間內仍將持續,甚至進一步走向深化。
大阪G20峰會中日首腦會談帶來中日合作新契機
2019年6月27日,大阪G20峰會召開前夕,習近平主席會見了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指出中日兩國擁有越來越多的共同利益和共同關切,我們要共同致力于構建契合新時代要求的中日關系,使中日關系成為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的重要積極因素。
此次中日首腦會談,是繼2018年布宜諾斯艾利斯G20峰會以來,兩國領導人時隔七個月之后的二度會面,也是習近平主席自2013年就任中國國家最高領導人以來首次訪日。值得特別關注的是,習近平主席原則上接受了安倍首相提出的訪日邀請,如果明年春季的國事訪問能夠順利成行,有望促成中日關系的進一步升溫。如同2018年的中日高層政治互訪一樣,習近平主席訪日可能為中日關系改善開啟新的機會窗口,兩國有機會在增強政治互信、第三方市場合作、中日韓FTA、RCEP、CPTPP等問題上,取得重要外交成果。
在6月的中日首腦會談中,兩國領導人已達成了十點共識,為接下來一段時間的中日合作與雙方關系持續向好奠定了良好基調,也為中日兩國全方位深化合作提供了新的契機。
第一,在政治層面對中日合作的共識進行了再確認。兩國領導人積極評價當前中日關系改善發展的良好勢頭,重申將恪守中日四個政治文件確立的各項原則,踐行中日互為合作伙伴、互不構成威脅的政治共識,本著化競爭為協調的精神,推動中日關系沿著正確軌道持續向前發展。
第二,在外交層面對中日合作的方向進行了再定位。在中日雙邊外交方面,兩國領導人同意保持密切溝通,加強高層引領,不斷增進政治互信;在地區與全球多邊外交方面,中日兩國領導人表示將共同維護多邊主義和自由貿易體制,加快推動中日韓自貿協定(FTA)談判進程,力爭年內完成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談判,積極履行國際責任,加強在發展援助、氣候變化、軍控裁軍、衛生保健等國際事務中的溝通與協調,攜手為世界和平穩定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第三,在實務層面對中日合作的領域進行了再規劃。兩國領導人同意中日在科技創新、知識產權保護、經貿投資、財政金融、醫療康養、養老照護、節能環保、旅游觀光等廣泛領域加強互利合作,支持兩國企業擴大相互投資,確認為對方企業提供公平、非歧視、可預期的營商環境,繼續著力推動“一帶一路”倡議框架下的第三方市場合作,年內啟動中日高級別人文交流磋商機制,促進中日青少年交流互訪活動。
第四,在安全層面對中日合作的推進進行了再保障。中日領導人重申兩國將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同意加強安全領域交流、合作與對話,積極推動構建建設性雙邊安全關系,逐步確立穩固的戰略互惠互信,妥善處理敏感問題,建設性管控矛盾分歧,繼續推動落實東海問題原則共識,共同努力維護東海和平穩定。
中日合作前景廣闊
據中日兩國海關分別統計,2018年中國貨物進出口額為46230.4億美元,日本貨物進出口額為14865.7億美元。其中,中國對日本出口1470.8億美元,日本對中國出口1439.9億美元;中國自日本進口1805.8億美元,日本自中國進口1735.4億美元,中日互為重要貿易伙伴。從投資領域來看,2018年日本對華投資額達到38.1億美元,位列對華投資來源地(含中國香港與中國臺灣)第六位,而隨著中國企業實力的日益增強,中國對日直接投資也增長迅速。
據日本貿易振興機構(JETRO)今年2月發布的《2018年度亞太進出日系企業實態調查》報告顯示,有48.7%的日本企業表示“在今后1至2年內有意愿擴大在華事業”,且這一數據自2016年以來一直呈增加趨勢。當前,日本國內老齡化少子化、產業空心化問題,使其國內市場日益陷入萎縮,而美國特朗普政府貿易保護主義大棒,對作為傳統盟友日本的“無差別殺傷”,迫使越來越多的日本企業,將目光投向了欣欣向榮的中國市場。
另一方面,隨著中國“一帶一路”倡議的持續推進,中日第三方市場合作的廣闊前景,正在吸引著越來越多的日本企業參與其中。尤其是在基礎設施、能源、環保、物流、金融、服務業等領域,如果日本企業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能夠與中國企業的人力成本、工程效率優勢實現高效結合,雙方在第三方市場的合作優勢將進一步提升,進而更好地幫助發展中國家的發展,實現中日兩國首腦在大阪G20峰會期間所形成的攜手為世界和平穩定發展作出積極貢獻的積極承諾。
此外,中日兩國在高端制造、節能環保及防災減災、旅游、養老介護與社會公共服務、民間文化交流與娛樂產業、電子商務等領域都有著廣闊的合作前景,如果能夠真正實現產業優勢互補、互利合作,無疑對于中日兩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如上所述,中日兩國在經貿領域已經形成了相互依存且密不可分的聯系,作為世界第二和第三大經濟體,兩國關系的改善,對于亞洲乃至世界政治經濟格局的穩定與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并且,中日之間在眾多產業領域具有明顯的互補優勢,共同構成了全球價值鏈上穩定的一環,新時代背景下的中日合作有望在經貿領域取得新的突破,進而帶動兩國間政治互信的提升。
是否擁有共同的利益關切和政治安全互信,是決定中日關系能否在新時代背景下行穩致遠的兩大重要因素。在政治安全互信依然相對稀缺且不穩定的現實條件下,盡可能多地挖掘兩國的共同利益點,并強化兩國在經貿及相關實務層面的功能性合作,增強中日之間的相互依存度,降低不穩定因素的振幅,無疑是保障未來一段時間內,中日關系穩定且持續向好的最優選擇。
(作者單位:上海社會科學院國際問題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