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力推動海洋新興產業壯大與傳統產業提升互動并進,服務業與制造業協同發展,加快海洋制造業高端化、服務業優質化和海洋漁業現代化,構建創新引領、富有競爭力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努力打造全國現代海洋產業新高地。
● 江蘇要深化陸海統籌,促進江海聯動,著力提升以沿海地帶為縱軸、沿長江兩岸為橫軸的“L”形海洋經濟帶發展能級,優化海洋產業空間,推進港產城一體化發展,引導全省海洋經濟轉型升級和集聚發展。
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山東代表團審議時指出:“海洋是高質量發展戰略要地”。海洋經濟以其培育新動能、壯大新產業、引領新發展的重要作用,給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新活力,成為撬動江蘇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戰略支點。《江蘇省海洋經濟促進條例》已于2019年6月1日開始實施,該條例的實施對于加快江蘇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推動江蘇經濟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具有重要意義。目前江蘇海洋經濟發展滯后,存在海洋產業體系不夠完善、海洋科技人才引培力度亟待提高、沿海地區城鎮體系不夠合理、海洋經濟集聚式發展模式亟需加強等突出問題。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要從四個方面著力。
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打造全國現代海洋產業新高地。江蘇要聚力發展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發展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業,著力發展海洋可再生能源業,鼓勵發展海洋藥物和生物制品業,積極發展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業;提升發展海洋現代服務業,大力發展海洋交通運輸業,優先發展海洋旅游業,引導發展涉海金融服務業;轉型發展海洋傳統產業,重點推進海洋漁業轉型升級,整合提升海洋船舶工業,適度發展灘涂農林業;優化發展臨海重化工業,以連云港徐圩石化產業基地等為主要承載地,推動蘇南及沿江地區綠色先進的重化工項目向沿海地區轉移升級。在此基礎上,大力推動海洋新興產業壯大與傳統產業提升互動并進,服務業與制造業協同發展,加快海洋制造業高端化、服務業優質化和海洋漁業現代化,構建創新引領、富有競爭力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努力打造全國現代海洋產業新高地。
提高海洋科技人才引培力度,構筑全國海洋科技人才新高地。江蘇要大力發展海洋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提升海洋基礎學科教研能力和水平,加強海洋專業技術人才培養;支持省內相關高等院校調整優化學科專業布局,加強涉海專業學科建設,探索打造高水平江蘇海洋大學;支持在蘇科研機構加強海洋相關學科建設,利用海洋科技自主創新平臺與高等學校聯合培養高端海洋科技人才;加大海洋高端人才引進力度,重點引進海洋漁業、海工高端裝備、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海洋藥物和生物制品等領域核心技術團隊和高端人才,打造全國海洋高端人才聚集高地;持續向沿海地區派遣科技鎮長團和科技副總(企業創新崗),擴大科技鎮長團在沿海地區的覆蓋面,提高沿海地區科技副總(企業創新崗)特聘專家入選比例。在此基礎上,加快推動海洋科技人才向沿海地區集聚,構筑全國海洋科技人才新高地。
完善沿海地區城鎮體系,打造沿海高質量發展新增長極。江蘇要發展壯大中心城市,要加快沿海地區中心城市建設,強化在區域發展中的輻射帶動作用,努力把連云港、鹽城或南通建成經濟實力較強的Ⅱ型大城市或特大城市,提高在全國沿海城市中的地位;提升縣(市)城鎮發展水平,要加快縣(市)城鎮發展,培育和壯大區域化、專業化的特色產業,壯大縣域經濟實力,增強為產業發展的服務支撐能力,努力把江蘇沿海地區有條件的縣(市)城鎮建成中等以上城市;加快培育特色小城鎮,要圍繞形成中小城市的目標,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加快臨港產業發展,促進人口集聚,有序擴大城鎮規模。在此基礎上,積極構建功能完備、布局合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新型城鎮體系。通過港區與城區一體化布局,城市經濟與港口經濟一體化發展,海洋經濟與陸地經濟統籌發展,推動港產城海融合發展,打造沿海經濟帶上高質量發展的新增長極。
強化海洋經濟集聚式發展模式,拓展海洋經濟發展新空間。江蘇要深化陸海統籌,促進江海聯動,著力提升以沿海地帶為縱軸、沿長江兩岸為橫軸的“L”形海洋經濟帶發展能級,優化海洋產業空間,推進港產城一體化發展,引導全省海洋經濟轉型升級和集聚發展;實施沿海發展戰略,發揮海洋資源和產業基礎優勢,加強深遠海資源開發利用,發展海洋新興產業,推進港產城聯動發展,提升沿海海洋產業核心帶;實施跨江融合發展,推動傳統優勢產業轉型升級,集聚海洋創新要素,推進海洋科技創新基地建設,壯大沿江海洋產業支撐帶;推動海洋產業向內地延伸,加強涉海產能合作,擴大海洋運輸腹地范圍和海洋經濟發展空間,拓展海洋經濟發展腹地。在強化“L”型海洋經濟帶和海洋產業“核心帶—支撐帶—腹地”集聚式發展模式的基礎上,積極參與國際和區域涉海領域合作,深度融入全球海洋產業鏈、價值鏈、創新鏈、物流鏈,更好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在全面擴大開放中拓展海洋經濟發展新空間。
(作者分別為南京理工大學江蘇產業集群研究基地教授、國家社科重大項目〈15ZDA053〉首席專家,南京理工大學教授、博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