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世界上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國家之一。日本的城市規劃與建設管理始終體現了“生活中心”的文化原理。日本的智慧城市建設規劃走在世界城市前列,智慧城市建設遵循“+互聯網”思維,即城市規劃和建設首先明確城市發展面對的生活問題,其次借助信息技術力量,挑戰當前城市問題,探索未來城市結構。把城市定位為滿足居住者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礎社會,是日本城市始終保持務實發展的根本原因。
協同發展:城市圈規劃的基本理念
20世紀70年代日本經濟高速增長結束時,實現了“一億(人口)皆中流”的均等化目標,城市的發展也同樣貫穿著“均衡發展”理念。在60年代,日本人口曾經出現了向三大城市圈集中的趨勢,80年代出現了向東京圈一極集中的趨勢。與此同步,日本政府在《國土開發法》基礎上先后制定了6次國土開發計劃以及與之配套的城市圈開發計劃和城市開發計劃,建設新干線等現代高速交通線網為地方生活圈建設創造前提條件,以期實現人口與產業的均衡配置,逐步縮小地區差別。
東京具有“首都”和“東京大都市圈”兩大性質,但東京并沒有利用首都的優勢壟斷資源,而是主動發揮帶動周邊地區發展的職責,在80年代全球化中形成了輻射周邊三縣的東京城市圈。東京圈包括東京都、神奈川縣、埼玉縣、千葉縣“一都三縣”,圈域面積達13558萬平方公里,占日本國土面積約3.6%,但是人口數量達到3592萬人,占全國人口的28.3%,為世界上人口規模最大的大城市圈。與大城市圈紐約相比,雖然區域面積差別不大,但東京圈的人口規模為紐約的1.7倍。與巴黎都市圈和倫敦都市圈相比,東京圈人口高出3.5倍至4倍。東京圈人口還是首爾圈和北京都市圈的1.5倍到1.7倍。
東京圈城市規劃建設發展過程經歷了三個階段,“東京”演變為三個層次的地域概念:最為核心的是包括千代田區、中央區和港區在內的都心3區,第二層是東京都23區,第三層是包括東京都、埼玉縣、千葉縣、神奈川縣在內的東京圈。
東京圈的發展順應了市場經濟需求,軌道交通線網科學規劃和建設為城市人口與功能的均衡布局奠定了前提條件。東京圈不是一個首都行政區,而是作為大都市得以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城市經濟圈,制度聯動、產業聯動和空間聯動的協同演進與同城化頂層設計推動了經濟要素自由流動。
“+互聯網”:城市規劃建設中的生活中心原理
日本城市規劃與建設始終貫穿著“生活中心”原理。日本正在大力推進的智慧城市規劃,以生活為本,發揮人的智慧確定城市正面臨和可預見的問題,研究破解途徑,進而為了解決這些問題而借用信息技術力量。智慧來自人,而不是互聯網,我們可以稱之為“+互聯網”戰略思維。
日本把智慧城市建設定位為“難題解決型”城市開發模式。智慧城市的興起背景,一是地球環境變化,包括氣候變化、人口變化、資源問題、城市問題等;二是人類生活的改變,即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們”在思維方式和價值觀上出現的變化。建設智慧城市的動力來源于城市所面臨的生態、社會和經濟問題,是人類運用高科技手段破解現實城市問題、探索城市未來形態的實踐活動,“智慧”來自人類而非高科技,必須確立人的主體地位。
日本的京都-大阪-奈良、愛知縣豐田市、神奈川縣橫濱市和九州市四個地區正在推進一系列實驗。智慧城市由三個基本理念組成。第一,建設挑戰城市問題的街區。其中,能源、環境共生、安全與安心、健康長壽、產業振興是最重要的課題,智慧城市的興起正是為了破解上述城市問題。第二,城市是人的生活場所,人是城市的主體,智慧城市建設的目標是創造輕松的工作環境、舒適環保的娛樂與生活環境、應對自然與社會風險的能力以確保家庭安全、資產安全和常態秩序。第三,復合功能優勢與專業化街區管理有機結合以實現街區的可持續發展。與傳統的單一功能的街區設計不同,復合功能城市可以通過城市經營實現城市價值的持續創造,讓智慧為城市創造附加價值。
智慧城市的三個核心概念是“環境”+“科技”+“社區”。它最初是應用IT和環保技術建設有效利用再生能源的智能電網、以電動汽車充電裝置為標志的新型交通體系、運用蓄電池和節能家電的環保型城市體系。同時,它更是一項面向未來城市生活的社會工程,智慧城市首先需要構建起“公、民、學”三位一體的社會網絡,以當前城市問題和未來形態的生活需求確定城市建設目標和途徑。
由于每個城市面臨的經濟社會問題各不相同,智慧城市并沒有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普適性建設標準,而是運用各個產業最優的高科技智能手段因地制宜地解決所在城市的環境問題與生活問題。日本城市規劃的超前性來自對城市人口老齡化、生態環境與未來產業發展等城市生活問題的務實探索,來自解決問題的信息技術與設備制造的先進性。
公眾參與:城市事務自主治理
日本傳統的以協作團體主義為實質的“集團主義”滲透于城市社會深層,居民積極介入公共事務,通過多種社會組織謀求問題解決,創造出了“市民的公共性”。
公眾參與治理的傳統來自日本城市的“第二自然村”文化底蘊。日本農村社會學家鈴木榮太郎提出了“自然村原理”,認為日本人坐懷不亂的心態根基是農村的家族與村落不成文的生活原理。家重視超越代際的直系延續,村是家的結合體,村有固有的精神,它是引導人們行為的方向性規范,這一行為規范是從過去人們生活積累中產生的。由于日本家族制度的存在,長子一般留在農村繼承家業,次子、三子離開農村移居城市創業,農村的自然村精神延伸成為城市文化原理。日本是“和魂洋才”的國家,在近代化過程中既成功地吸收了西方的制度和技術,同時又成功保留了傳統文化。日本思想家神島二郎指出,自然村的秩序原理沉淀于政府、企業和協會組織中,成為決定統治階層、中間層和被統治階層社會性格的要素,自然村原理成為包括城市在內的整體社會的基本文化原理,城市成為“第二自然村”。
日本城市基層的社會組織是町內會,町內會與中國的“社區居委會”和韓國的“班常會”同屬于地緣組織,為東亞地區特有。町內會是日本城市重要的社區組織,以居住地為單位形成的“町內”承擔著多種生活互助功能。
町內會的主要功能分為五大類。一是促進社區居民睦鄰友好。定期組織敬老會、茶道會、棒球賽,促進鄰里交往和相互了解。二是應急管理功能,為居民提供防災技能培訓,組織居民共同抵御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三是行政輔助功能,編輯社區新聞向居民傳達地方政府的行政方針,美化社區環境,維護社區秩序。四是壓力團體功能,町內會與地方行政部門設有定期的協議會、研討會,參與行政審議會,上傳居民對政府的希望要求。五是協調町內老人會、婦女會、家長會、青年團、各種文體組織以及志愿者團體,共同研究公共事務。町內會是一種介于國家與個體之間的中間團體,市民以地緣為紐帶組織起來,參與社區公共事務治理。
除町內會之外,社區市民活動還存在兩種形式。一是自主型市民組織,即以市民為運營主體的非營利組織,活動涉及政治、經濟、產業、教育、文化等市民生活的各個領域,例如市政研究會、保護生活環境會、防止公害組織等。二是特定參加者團體組織,組織成員具有某一方面的共同點,例如PTA(家長后援會)、青年團、婦女會等。
日本的集團主義文化至今仍在為“一億人口總活躍”這一激發民間活力的政策發揮作用。城市居民積極參與社區公共性活動,希望借助包括社區在內的集體力量來保證個人在社區生活中的合理利益得以體現。正是集團主義文化推動了日本城市的公共性建設。
確立城市的基礎社會定位
社會學把社會類型分為社會群體和地域社會,涵蓋家庭、職業和社區這三個人的基本生活領域,人們在這些領域中來完成家庭生活、經濟行為和社會交往等人的最基本活動。其中,社會群體中的基礎群體即家族、親族以及地域社會中的村落、城市被統稱為基礎社會。
把城市定義為基礎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基礎社會不承擔特定的社會職責,滿足生活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圍繞著城市地方自治體的性質,東京在20世紀60年代曾經發生過“首都與大都市之爭”,首都是擔負國家中樞管理職能的行政區域,大都市則是一個經濟區域概念。東京圈的發展得益于作為首都的特殊地位,但并沒有利用首都的優勢壟斷資源,而是更愿意作為大都市與周邊地區協同發展。日本的城市是市民自治體,是具有較高獨立性和自主性的城市社會共同體,是為滿足不同利益群體的共同需求而產生、履行各種不同類型的服務、為數眾多的地方單位。作為地方自治體,政府需要把面向市民的公共服務的生產、分配作為首要職責。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