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3日,習近平主席在青島會見應邀前來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成立70周年多國海軍活動的外方代表團團長時,首次提出了“海洋命運共同體”的理念。習近平指出,海洋孕育了生命、聯通了世界、促進了發展。我們人類居住的這個藍色星球,不是被海洋分割成了各個孤島,而是被海洋連結成了命運共同體,各國人民安危與共。“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的提出,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要理念,也是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在海洋領域中的實踐,是實現有效全球海洋治理的行動指南,奏響了推動全球海洋合作的最強音。
平等協商 加深海洋事務的合作
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的提出,順應了時代發展的潮流,具有鮮明的時代意義。我們所居住的地球,海洋面積約占70%。海洋在當今時代,其意義和價值早已超越了早期海洋所具有的“舟楫之便”和“漁鹽之利”的價值。海洋是生命之源頭,海洋是互通之平臺,海洋是發展之動力。正如習近平主席所說,“海洋孕育了生命,聯通了世界,促進了發展”。在當今全球化深度發展、交通通信工具高度便捷的時代,海洋也不再是一些國際關系學者所言的“stopping waters”(隔離帶),而是成為了各大陸相連結的紐帶,是互聯互通的媒介,是人類社會共同發展與繁榮的源頭。在這一時代背景下,習近平主席適時提出構建海洋命運共同體的理念,將進一步推動國際社會的有識之士重新審視海洋,重新認識人類與海洋之間的關系,重新認識我們所居住的藍色星球及其未來。
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的提出,體現了在全球海洋治理領域的中國智慧與責任擔當。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是習近平主席提出的人類命運共同體重要思想在海洋領域中的具體實踐,展現了中國對全球海洋治理問題根本性的理念與認知。海洋命運共同體的理念,是一種超越了對國家狹隘海洋利益的關切,體現了在海洋事務治理中對全球海洋利益的關切,具有寬廣的國際視野與對整個人類關切的情懷。海洋命運共同體所體現的中國智慧,包括人與自然和諧的傳統理念,也包括實現生態文明的現代意識。海洋命運共同體的提出,為實現有效的全球海洋治理提供了重要的中國智慧,展示了中國在全球海洋治理領域中的責任擔當。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人口約占世界的五分之一。在全球海洋治理的進程中,隨著自身的發展與繁榮,中國一定會為國際社會提供更多的公共產品,承擔更多力所能及的國際責任和義務,與國際社會一道共同推動全球海洋事務的善治,推動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的實現。
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的提出,為新型海上國際關系的構建指明了正確的方向。海洋命運共同體的實現,必然要求國際社會的通力合作與安全保障。海上武裝力量的發展與動員能力,以及各國海上武裝力量之間合作機制的構建,也會有效應對來自海上的安全威脅挑戰,保障國際社會海洋經濟發展與海上活動的安全,進而為海洋命運共同體的實現提供有力的保障。習近平主席指出,“海軍作為國家海上力量主體,對維護海洋和平安寧和良好秩序負有重要責任”。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提倡各國海軍以及其他的海上武裝力量進行有效的交流與合作,共同維護海洋秩序,保障海洋事業的和平與安全,推動海洋事業的發展與繁榮,進而推動構建新型的海洋國際關系。新型的海洋國際關系,包括在國際社會的共同努力下,通過平等協商的方式,對舊的海洋法律制度和政策進行修改和完善,在新的理念指引下將海洋事務的國際合作推向新階段。另外,當今海洋領域,無論在海洋環境保護、海洋資源開發,還是科學考察與探索發現,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能夠單獨應對,國際社會在這些問題上都緊密相連,這也從根本上要求世界各國通力合作;诖,要在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指引下,構建新型海上國際關系。
共同維護海洋安全
海洋命運共同體是一個具有豐富內涵的理念,它至少包含了海洋事務方面共同的信念、海洋領域共同的安全、面對海洋問題共同的責任、應對海洋事務挑戰共同的行動等方面的內容。
海洋命運共同體的內容,首先包含一種在海洋事務方面共同的信念。在全球性海洋事務錯綜復雜、國際社會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挑戰下,國際社會在海洋領域的相互依存程度日益加深,理解海洋領域事務的治理以及推動海洋事務的國際合作,也日益需要從整體性理念出發,對海洋問題進行審視和思考。這需要世界各國在理解和處理海洋事務的過程中,超越單純的對本國狹隘國家利益的追求,兼顧他國甚至是全球性的海洋利益。這也從根本上要求國際社會具有一種海洋命運共同體意識,并成為指導處理海洋事務的一種共同的信念。只有在這樣一種信念的指引之下,才能夠凝聚共識并推動行動,進而實現有效應對全球海洋事務所帶來的挑戰。
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也包含了在海洋領域國際社會共同擁有的安全方面的內容。海洋事務的安全與穩定,是實現海洋命運共同體最基本的要求,其內容包括在海洋事務中的國家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等傳統安全的內容,也包括海洋環境安全、海洋能源安全、海洋資源安全等多個非傳統安全方面的內容。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包含著維護海洋綜合安全方面的內容,而這種安全的維護需要國際社會的共同努力和通力合作。習近平主席明確指出,只有共同維護,倍加珍惜海洋的和平安寧,人類世界才能更加美好。海洋安全的維護,需要世界各國在海洋命運共同體這一理念的指導下,加強在海洋領域中的深度交流,拓展海洋領域中的合作,推動海洋事務共識的形成,進而維護海洋領域中的共同安全。
海洋命運共同體還蘊含了面對海洋問題國際社會所擁有的共同責任之內容。海洋將世界各國聯通起來,但隨著人類活動對世界發展影響的加劇,也給海洋領域帶來了一系列的挑戰。盡管不同國家和個人對這些問題產生的影響不一,但都對這些問題的產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也蘊含了國際社會在海洋事務中所具有的共同責任。這種責任依據國家規模和人口規模的大小、科技和工業發展的水平、國家實力等有所區分,也可以將其界定為在海洋事務中“共同的但有區別的責任”。
發展海洋科學技術
海洋命運共同體的實現,必然要求國際社會在應對海洋事務挑戰方面采取共同的行動。在面對海洋事務共同挑戰方面,國際社會齊心協力、共同行動是實現海洋命運共同體的必由之路。共同的行動指的是根據國家不同的發展階段、不同的實力、不同的科技發展水平和不同的規模等,在推動構建海洋命運共同體的進程中作出本國應有的貢獻。在推進海洋命運共同體實現的進程中,可能存在一些不和諧的音符,如某些國家無視國際法的單邊主義行動、“例外論”的做法,以及傳統的冷戰思維和強權政治實踐等,阻礙海洋命運共同體的實現。習近平主席說:“國家間要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不能動輒就訴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海洋命運共同體的實現,需要國際社會在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的指引下,基于多邊主義進行國際合作,需要國際社會的集體行動。國際社會必須通過推進理念更新、加強制度建設和法律保障等,確保在應對海洋事務挑戰中可以集體行動。
海洋命運共同體的實現,還需要強大海洋科學技術的支撐。人類認識海洋,逐漸走向海洋的每一步,都離不開海洋科學技術的發展。只有擁有強大的海洋科學技術,我們才能有效認識海洋、探索海洋,利用海洋和保護海洋。隨著海洋科學技術的發展,人類開發和利用海洋的能力越來越強大。在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指引下的海洋科學技術發展,其目的是通過更深入地認識海洋、了解海洋,實現合理利用海洋、有效保護海洋。當今對海洋問題的研究,不僅僅限于個別科學家的“小項目”,而是要求來自不同國家的海洋科學家共同合作、全球范圍內的“大科學”和“大項目”。海洋科學技術的發展會為海洋命運共同體的構建提供強大的技術支撐,而實現海洋命運共同體的目標,也可以進一步助推國際社會在海洋科學技術領域中的合作。
“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的提出,再一次彰顯了中國作為一個充滿自信、擁有巨大活力的大國在全球海洋事務領域向國際社會貢獻的“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也是中國向國際社會的一種“承諾”和責任擔當。中國會更積極地履行國際責任和義務,參與和引領國際秩序朝向更為合理、平等與有序的方向發展,切實踐行海洋命運共同體這一理念,在全球海洋治理領域乃至全球治理多個領域提供更多的公共產品,與世界各國齊心協力,共同推進海洋命運共同體建設。
(作者系中國海洋大學國際事務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副院長,泰山學者青年專家,海洋發展研究院院長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