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2日,作為首個面向中國學習者的英語能力標準——《中國英語能力等級量表》(CES)(以下簡稱《量表》)由教育部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聯合發布。《量表》中不斷強調在運用目的語深入溝通和交流中,學習者能夠根據不同的社交場合和話題選擇符合目的語習慣、交際者身份及其相應的社會文化規約的語言形式,準確、恰當、有效地表達自己觀點、情感和態度,能夠在交際中精確、自然、純正、恰當、規范、清晰、順暢和連貫地闡述、論證、分析、推斷與評價。《量表》凸顯了對外語學習者實際語言運用能力、文化意識和跨文化交際能力培養的重要性,這無疑為我國外語教學和測試指明了方向,具有路標性意義。
然而,現實的外語教學情況卻與《量表》能力描述相去甚遠,分析學習者常見的語言錯誤就可見一斑。筆者認為,學習者要做到使用符合目的語的規約、習俗和規范進行準確、恰當、順暢和連貫的表達和交流,就需要在概念層面上清晰、全面地了解母語與外語之間的差異。
從這種意義上來說,美國哲學家塞拉斯(W. Sellars)主張的“概念整體論”,或許會在概念層面上為增進外語教學有效性提供有益的思想資源。在《經驗主義與心靈哲學》書中,他提出概念整體論的思想是為了批判“所予的神話”,澄清其倡導者在認識論和本體論上的誤讀,否認確證知識的知覺經驗的“所予性”是自明的和非推論性的。就塞拉斯的觀點而言,知覺作為我們認識世界的手段之一不僅僅是感覺,感覺呈現是相對于感知者的,對于同一個感知者在不同時刻和不同情景來說是這樣,對于不同的感知者來說也是這樣。知覺是一種比較復雜的狀態。知覺在塞拉斯那里還含有概念成分,因為它把感官的呈現統攝于一般的概念之下,并將感知者與其他人聯系起來。在人的知覺中不僅關涉到有限度的類概念,而且關涉到人所建構的整個概念框架。正如他所言:“一個人要有藍色的概念,就必須有一整套的概念。”
藍色的概念只是這個概念體系中的一個要素。這并不意味著感知者在辨別顏色的時候必須把自己關于顏色的概念都用上,但是在說潘多拉的盒子是什么顏色之前,他必須知道不同顏色的含義。感知者的這些概念使得我們在不同的情況下對不同的事物做出不同的反應,它們指導著我們的實踐。塞拉斯進一步提出“知道什么是藍色的在概念層面上先于看上去是藍色的觀念”。一個人只有充分掌握“藍色”這個詞的含義,才能夠識別什么東西表面看上去是藍色的,才能夠知道什么時候用這個詞才是恰當的,否則他就不會說“這個盒子是藍色的”。即使是如顏色這般簡單的概念,也離不開其他的概念,人的概念內容不能僅僅來自于感知行為。說某物是藍色的,或者看上去是藍色的,一個人也得知道什么場合允許這么說,也就是要知道如何才能符合語言游戲規則,這時我們不需要辨別顏色的理論,只需要知道怎么做事的實踐能力。
塞拉斯認為,我們不能夠把數量有限的概念簡單地歸結為個人最基本的認知產物,如果一個人掌握的任何概念都預設了整個一系列的概念,那么認知預設了整個概念框架。認知和實踐需要概念,但不是一兩個概念,而是整體性的概念。除非一個人擁有了完整的概念系統,否則他不會認識到任何事實,哪怕是最微小的那部分事實。在這種意義上,有了一個概念就相當于擁有一系列的概念,有能力認知意味著有能力思維,思維有賴于我們的概念體系。塞拉斯斷言,主體間性是思想的一個特質。當一個人說我在思考,這時意指的就是思想。思想概念有其特定的范疇、模式和邏輯,當人通過語言報告他們的思想的時候,這種報告的邏輯與語言的邏輯一樣,因此,語言是以主體間性為基礎的。
從理論層面說,塞拉斯概念整體論的實質在于,人認識世界需要通過語言學習和社會實踐逐漸構建概念框架,沒有這個概念框架,我們在與世界的交往中就無所適從。人在使用語言和思考的時候也有賴于這個框架,不是框架中的某個概念,而是一系列概念,或者說是整體性的概念。基于這一觀點,我們審視目前的英語教學會發現我們的教育管理部門、教育家和語言學家已經著手引導學習者構建符合目的語的概念框架。然而,按照塞拉斯概念整體論的思想,我們現在的嘗試還存在不夠系統和完整的問題。
按照塞拉斯的觀點,語言存在主體間性的問題,那么兩種語言之間也必然存在間性,語言的間性是由于詞匯、諺語、語法、習俗、信念等的不對等性而造成的,如果對于這些不對等性的概念不清,就會造成語義混亂、語用錯誤,難以發揮詞語應有的功用。受后期維特根斯坦意義“功用論”的影響,塞拉斯強調語境的作用,主張詞或詞組的意義在于其功用。不同于后期維特根斯坦的是,塞拉斯認為,“語句、命題本身也不具有獨立的意義,只有在語言推理游戲中才具有獨立的意義”。他主張意義必須包含語言與世界的關系,意義是存在于語詞的相互關聯之中的,這種聯系也體現了一種概念整體論的特征。
鑒于此,人在借助語言闡述、論證和分析的時候,需要將一系列概念聯系起來進行表達。諸如詞語搭配、句型和結構、標點符號,詞語的引申義、文體(正式文體、口語文體、文學文體、技術文體、廣告文體)和語域的差異等概念,都應該深植于學習者的概念框架之中,只有這樣,學習者才能夠在不同語境中發揮所學語言知識的功用。
此外,塞拉斯認為語言意義的概念作用還蘊含在人的推理活動之中。我們將理解和推理比作解碼,正如“牛見紅果而怒,猴見紅果而喜”,這種比喻雖然有些極端,但不同文化的人對于同樣的事物確實會抱有不同的解釋。當我們通過習得母語獲得了自己語言的概念框架之后,就會形成定式,就會傾向于假設目的語的使用方式與自己母語的使用方式一致,這往往會形成交際的障礙,在跨文化交際中,會使得對方難以推理、解碼。學習者形成符合目的語的概念框架需要持續不斷的滲透和潛移默化的影響,逐漸克服母語概念框架的束縛。筆者認為概念框架的建構應該是一以貫之的、全面的和完整的,從學習者學習之初就應該著手這項工作。我們幫助學習者構建的符合目的語的概念框架,不僅能夠讓他們知其然、知其所以然,還能夠使他們知道如何去做事、去實踐。
外語教育可以借鑒塞拉斯概念整體論創新外語教學理論,拓展思維維度,逐漸打破現有框架,以構建學習者相對完整的目的語概念框架為宗旨,不斷深入改革外語教學的大綱、教材、教法、環境和評價方式等,不斷提高外語教學的有效性。誠然,把目的語所涉及的所有概念都融入教學是難以實現的,但是我們至少應該將學習者所學外語知識系統化,使其形成相對完整的概念框架。只有這樣,學習者在使用外語進行社會實踐和跨文化交際的過程中,才會運用業已構建的相對完整的概念框架,跨越文化、語言和個體的間性,實現準確、恰當、順暢和連貫的表達與交際;才能將《量表》中精確、自然、純正、恰當、規范、清晰、順暢和連貫等美好的詞語在學習者的外語學習與實踐中變為現實。
(作者單位:黑龍江大學應用外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