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是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合理設置中小學教師職稱對于調動中小學教師工作積極性、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促進基礎教育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回顧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30余年的歷程,可以發現,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集中體現了我國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對于教師隊伍管理模式的探索與追尋。這一過程是教育管理領域思想逐步解放,改革逐步深入的過程,體現了國家對知識、人才、教師的尊重,有力促進了我國中小學教師隊伍的建設與發展,保證了中小學教師隊伍的穩定和成長。
從總體看,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在制度設計、制度變革、制度功能發揮等方面仍存在諸多問題,社會關注度較高。
一是制度設計未能充分遵循中小學教師職業規律。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是比較復雜的對于專業技術人才進行評價和使用的綜合性制度,包括對中小學教師工作業績的評價、專業技術水平的評價,也包括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等。從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本身來看,其設計未能充分遵循中小學教師的職業規律。主要表現為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的規則與評審標準未能有效契合中小學教師的職業特點,不能準確衡量和反映中小學教師的工作業績和專業技術水平,使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在操作過程中增加了中小學教師的工作負擔,影響了制度效能的有效發揮。
二是制度變革未能有效契合時代發展要求。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自1986年設立以來,歷經多次變革,但變革的總體力度不大。制度變革一直是在原有基礎上對制度的微調,改革步伐遠落后于時代發展對于教師隊伍建設的現實需求,改革不夠徹底,使得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對于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支撐作用乏力。主要表現為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靈活性不足,等級制度設計和變遷未能綜合反映不同類型中小學教師群體的現實需求。同時,評聘關系未能理順也造成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與中小學教師聘任制度沖突。現實中的具體表現是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中高級職稱比例偏低。數據顯示,2017年,我國中小學中級及以上職稱教師比例不足60%。高級職稱教師工作積極性不足也成為顯著的現實問題。
三是制度本體功能還未得到有效發揮。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的本體功能在于激發中小學教師的工作熱情,促進中小學教師專業化發展。但制度實施過程中由于多方面因素限定,制度的本體功能發生了偏移,制度優勢并未得到有效發揮,反而由此形成了制度障礙,阻礙了教師工作積極性的發揮和教師專業化發展的進程。主要表現為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在實施過程中融入了諸多非教育因素,使制度成為一種現實利益工具。中小學教師在現實中更多地將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看成是利益分配機制,而非激勵機制,這使得制度本體功能發生異化,導致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紛爭不斷。現實中的具體表現為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成為學校管理者最為頭疼的工作,矛盾較為突出。
進入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必須順應時代要求做進一步完善,不斷推動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向縱深發展。
要堅持尊重教師職業特點,深化制度變革,充分發揮制度本體功能。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是黨和國家尊重教師、服務教師的最具體的制度設計,在中小學職稱制度改革過程中必須始終堅持尊重教師職業特點,秉持服務理念,使制度的本體功能得到有效發揮。既要進一步了解新時代中小學教師的職業特點,結合新時代對教師職業提出的新要求,分層次、分類別、有針對性地完善制度評審規則和評價標準,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圍繞中小學教師工作實際,使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回歸中小學教師工作本真;又要考慮進一步創新制度模式,使制度實施能夠結合各地實際更為靈活化和多樣化,形成持續不斷的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的動力源,助推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
要打破固有思維,使制度變革跟上時代發展步伐。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30多年的經驗表明,只有不斷解放思想,才能進一步激發制度活力,探索出更符合實際的制度設計。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需要在現有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大膽創新,破除原有的制度桎梏。既要打破制度僵化形成的中小學教師職業發展的天花板,嘗試探索中小學教師年資考核升級制度與崗位聘任制度結合的多層級、多渠道的職業發展通路;又要努力破除職稱終身制,使制度成為中小學教師路徑暢通的職業發展平臺。
要堅持頂層設計和實踐探索相結合,確保制度改革的穩步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涉及面廣,是教師隊伍建設中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重要制度變革,在推進過程中必須做好頂層設計,注重各地推進的協調性,聚焦制度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既要把握制度核心問題,統一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的程序與規范,做好制度執行的監督與指導工作;又要進一步將中小學教師的職稱評審權下放,鼓勵各地創造性地推進制度改革,合理使用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的結果,將之與教師聘任制度有效結合,形成相互適應、有效銜接的教師隊伍建設保障體系。
(作者:王智超,系東北師范大學教育學部副教授,吉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