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研究進展情況
一、研究計劃總體執行情況及各子課題進展情況
(一)編纂出版了集大成的民間契約文獻《天柱文書》
貴州大學“清水江文書整理與研究”課題組多次赴清水江流域調研考察,與地方檔案館工作人員相互配合,經過持續兩年日日夜夜的工作,已按計劃完成了近七千件民間契約文書的搜集、入錄、編號、擬題和編排工作。為滿足相關學者能盡早閱讀原始資料,從而更好依據原始資料開展扎實的研究工作,經報請國家規劃辦同意,遂將已編纂整理完畢的七千余件文書圖錄送交江蘇鳳凰出版社編輯發排,并于2014年1月正式出版了共22冊960萬字的《天柱文書》。天柱地處清水江下游,是與湘黔交匯的重要地區,天柱文書是清水江文書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涵蓋了當地自明以迄民國社會經濟生活變遷五百年的歷史。首輯《天柱文書》均為首次向社會各界公布的重要原始資料,不僅史料價值極為可觀,系統性、完整性特征亦極為突出。《天柱文書》的出版標志著清水江文書的整理工作已進入了大規模、系統化結集出版的階段,可稱為中國文書學整理與研究的重大標志性學術成果。而大量珍稀原始文獻資料,將進一步推動鄉土中國社會經濟、政治、法律、文化、宗教等諸多領域的研究,并奠定國際性顯學——清水江學——的學術資料積累基礎與研究成果地位。
按照課題進度完成的首輯《天柱文書》,其所著錄的文書內容涉及土地買賣契約、土地租佃契約、賬簿、稅單、家產清單、納糧執照、訴狀、判辭、官府告示、算命書、風水書、清白書、分關書、婚書、休書、過繼契約、陪嫁資契、保結書、碑銘、日記、教材稿本,種類紛紜,名目繁多,均一一與地方社會生活秩序的復雜結構契合對應,折射出世俗生活事相林林總總的整體,即使較之徽州文書,完整性特征亦極為突出。不僅填補了西南地區較少發現大規模契約文書的空白,同時擴充了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的資料利用范圍。
《天柱文書》的整理編纂工作,得到了貴州省政府錦屏文書搶救整理領導小組的關心與支持,得到了貴州省檔案局的指導和幫助,是課題組與與天柱縣檔案局積極有效的合作的重要成果,積累了學界與政界互利互惠合作的經驗,受到貴州省人民政府的高度評價與肯定。
(二)出版了一批重要研究論著
配合天柱文書的編纂整理,課題組也積極開展了各種相關研究工作,其中最重要者即先后出版了三部論著:《民間契約文書與鄉土中國社會:以清水江流域天柱文書為中心的研究》、《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蹤跡:清水江文書與中國地方社會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清至民國一個侗族山鄉的經濟與社會:清水江天柱文書研究》。
《民間契約文書與鄉土中國社會》(江蘇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39萬字)一書,乃是與復旦大學合作的實質性成果,體現了課題組校際強強聯合的學術研究思路,根據雙方的合作協議遂率先匯編出版,為重要的階段性成果之一。全書內容涉及土地買賣、地權運動、木材流動、宗族凝聚、婦女地位等多方面的民間社會問題,涵蓋社會史、經濟史、民族史、文化史、文獻學等諸多領域,較為深入全面地探討了清水江文書的性質特征,有助于讀者準確地認識和了解傳統中國民間社會,具有重大的學術開創意義,受到學術界的廣泛好評。
《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蹤跡》(巴蜀書社2014年版,105萬字)一書,乃“清水江文書與中國地方社會國際學術研討會”的論文結集,應海內外與會學者的要求于會議結束的次年出版。書中序言特別強調利用新材料以研究新問題,同時輔以扎實嚴謹的考辨工夫和理論分析的重要性,認為一切研究均必須以資料的準確占有與詳盡分析為前提,否則便難以確保研究結論的可靠或解釋向度的合理,我們不僅要從中心來認知中國,同時更要從周邊來解釋中國,也反映了課題組文獻整理與學術研究并重的工作思路,當有利于確保課題成果的水準或質量。透過全書內容,則不難窺知中國幾千年的大一統立體政治格局,特別是多元一體的復雜文明形態,決定了地方史總是國家史視域普遍涵蓋下的地方史,國家史則是廣泛提煉了地方史內容的國家史,即使對村落社區特殊材料的分析或解讀,折射出來的也是學者對中國鄉土社會的普遍關懷與認知。與對大傳統的不斷深入探討和分析一樣,地方小傳統的研究也能幫助我們更好地了解或分析傳統中國文化廣袤復雜的社會實際。
《清至民國一個侗族山鄉的經濟與社會》(巴蜀書社2014年版,40萬字)一書,由于事先即與巴蜀書社訂有預約合同,遂提前單獨成書出版。該項成果主要依據的清水江文書原始資料,并以黔東南天柱縣侗族聚居區的凸洞鄉為研究個案,盡可能地反映清代以迄民國年間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的特殊狀況,從而更深入地分析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生產、生活、交往一般面相。具體內容涉及:(一)清水江民間契約文書的經濟史料特征及其利用價值;(二)凸洞三村的歷史沿革與經濟政治環境;(三)土地買賣與地權分配;(四)土地價格與地權分配;(五)民族地區田賦制度變化軌跡;(六)鄉村民眾的的殖產興業活動;(七)傳統侗族社會與土地買賣。
以上成果,學術界普遍認為拓寬或加深了今人對傳統鄉土社會的認知廣度和深度,豐富了文書學和地域文化的具體內涵。
(三)發表了一批重要的學術論文
以征集整理清水江文書,熟悉原始資料為基礎,課題組成員還發表了不少專篇學術論文,初步統計數量二十七篇,舉其要者如林芊的《論清代貴州天柱民族地區田賦征收》(《原生態民族文化學刊》2013年第3期)、安尊華的《論清水江流域分關文書的書寫程式》(《原生態民族文化學刊》,2014年第2期)、徐鈺:《鄉俗與國法之爭:以〈天柱文書〉中龍映姜、楊翠桃爭田案為例》(貴州大學學報2014年第4期)、張新民《清水江流域的內地化開發與民間契約文書的遺存利用:以黔東南天柱縣文書為中心》(《貴州社會科學》2014年第10期)、王振忠《徽、臨商幫與清水江的木材貿易及其相關問題:清代佚名商編路程抄本之整理與研究》,(《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蹤跡》巴蜀書社2014年版)、張新民《區域社會經濟史研究的新創獲》(《中國經濟史研究》2014年2期)、羅正副《豈是文獻不足征》(《光明日報》 2014年12月29日)、朱蔭貴《從貴州清水江文書看近代中國的地權轉移》(《貴州大學學報》2013年第6期,又載人大復印報刊資料《中國近代史》2014年04期》、朱蔭貴《試論清水江文書中的“股”》(《中國經濟史研究》2015年第1期)、陳雁《財產與性:“清水江文書”中的寡婦》(《山西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3期)、黃敬斌等《春花魚鱗冊初探》(《貴州大學學報》2015年第2期)。
以上論文均為利用學術界從未利用過的新資料,從不同的觀察角度撰寫的重要論文,反映研究的題域極為廣泛,立論的角度亦頗為新穎,不僅拓寬了清水江學的研究空間,而且豐富了文書學的具體內容。
二、調查研究及學術交流情況
清水文書庋藏地涵蓋的地域極為廣泛,課題組成員多次實地踏勘,按照文書歸戶性調查歷史文化背景信息,采用傳世文獻、民間口述、鄉土實物文字、田野調查筆記多重印證的方法,足跡已遍及天柱縣大小自然村落,其他各縣也詐了初步的抽樣調查,取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資料,成績應該說是可觀的。
課題組一方面注意與清水江流苗族、侗族鄉土專家展開題域極為廣泛的學術文化交流,了解當地特殊計量單位、苗語侗語與漢字對音等諸多問題、一方面也重視借鑒省外著名研究機構的學術經經驗,不僅參加了諸如“明清契約文書與歷史研究”等一系列的國際學術研討會,而且還主動邀請了部分相關專家赴黔共同進行學術切磋。其中與中國社會科學院徽學研究中心、復旦大學歷史系均建立了實質性的合作關系。先后赴黔交流的專家則有欒成顯、阿風、朱蔭貴、王振忠、劉伯山等,總計達到二十余人次。涉及中國社科院、中國人民大學、蘭州大學、安徽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南京大學、復旦大學、吉林大學、河北大學、云南大學等十余所高;蜓芯繖C構。
為了更好地總結課題研究經驗,拓寬加深研究的廣度與深度,擴大對外交流的地域范圍,課題組又主動發起并聯合了復旦大學、天柱縣人民政府、江蘇宏德出版基金會、江蘇人民出版社、貴州凱里學院等六家,于2013年10月20至23日在貴州大學、黔東南天柱縣兩地舉辦了第一屆貴州清水江文書高峰論壇國際研討會暨清水江文書·天柱文書卷首發儀式。會議的主題為“清水江文書與中國地方社會”, 與會學者共計八十多人,分別來自北京、上海、江蘇、安徽、河北、云南、貴州、香港及日本,提交論文五十多篇。貴州省副省長、檔案局局長和貴州大學校長出席致開幕辭。天柱縣政府及當地知識精英共一百多人主持并參與了在天柱縣舉行的后半段學術研討會,學界評價為中國西南少數民族民間契約文書整理與研究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一次學術盛會,有助于推動明清以來西南鄉土中國社會的研究成果更好與國際學術界接軌。。
在貴州大學課題組牽頭舉辦的研討會開幕式上,貴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何力的致辭引起了極大的社會反響。何力副省長高度評價了以張新民先生為首“清水江文書整理與研究”國家重大課題組的辛勤學術工作,認為已取得突破性、實質性的學術新成果,反映貴州省委、省政府對貴州大學學術團隊的高度認可與肯定。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所欒成顯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徽學研究中心阿風研究員、復旦大學歷史系朱蔭貴教授、復旦大學中國歷史地理研究所王振忠教授、揚州大學文學院錢宗武教授、安徽大學徽學研究中心劉伯山教授、云南大學邊疆史地研究中心古永繼教授也高度評價了貴州大學學術團隊。
為了更好地總結清水江文書編纂整理工作的經驗,假第二十四屆全國圖書交易博覽會在黔舉辦之際,課題組還先后兩次與江蘇新聞局、江蘇鳳凰出版集團相關負責人舉行了小型經驗交流座談會,雙方都高度評價了已出版的《天柱文書》的學術研究利用價值,希望今后繼續合作,做好這項世紀性的重要學術文化建設工程(參閱朱永強《黔蘇兩地學術研究與文化出版專家座談會》,載《人文世界》2015年第6輯,第57-74頁)。
三、成果宣傳推介情況
有鑒于課題組取得的學術成果和清水江文書研究的學術前景,《貴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自2012年初以來便開設了“清水江學研究”專欄,集中發表了以課題組成員研究成果為主的大量清水江學專題論文。欄目推出后,受到社會各界的好評。貴州省新聞出版局主辦的《貴州報刊審讀與管理》(2012年5期)曾以《〈貴州大學學報〉“清水江學”專欄有特色》為題,高度評價了欄目的創辦和相關研究成果的學術價值。林芊教授亦以《一份期刊專欄與一門新學術的誕生:讀〈貴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清水江學研究”專欄》(載《貴州民族大學學報2014年第3期》為題,客觀評價了欄目設置的重大意義,認為欄目“作者群來自全國各地,研究問題涉及一個區域文明社會的方方面面, 一門新研究學科‘清水江學’雛形已出現;專欄為貴州歷史文化研究奉獻出一個走向全國的學術論壇平臺,也將清水江學推向了全國和世界”。可見該欄目已成為清水江文書與清水江文明研究的權威專欄,課題成果宣傳推介的一個重要平臺,的確發揮了引領學術風氣的作用。
課題成果《天柱文書》的整理出版,乃是學術界較有影響的一件大事。課題組利用“清水江文書與中國地方社會”國際學術研討會召開之際,先后組織了兩次《天柱文書》首發座談會。會上發言的專家如江蘇宏德文化出版基金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管國興博士介紹了他與致力于清水江文書保護、整理與研究的張新民教授認識的因緣,以及為搶救整理文書專門成立基金會的過程。江蘇人民出版社副總編府建明博士為編纂出版民間契約文書,曾先后六次專程赴黔考察商談,他詳細介紹了文書的出版經過,正是有感于大量文書面臨散佚的危機和整理工作的艱辛,他才與貴州大學國家重大課題組反復論證,決定先出版圖版,再出版錄文,同時發表相關研究成果,從而更好地發揮文書的社會利用價值。文書的出版正是防止其流失的一種有效方法,故出版文書應堅持將原件保留在當地,只利用實地拍攝的文書影印件,不能索取、購買和轉移文書原件,決不帶走任何一份文書原件。他表示文書的出版乃是江蘇人民出版社自愿承擔的一項長期工作,借用已故清華大學校長梅貽琦的表述:“大學者,非有大樓之謂也,乃有大書之謂也”,希望作為國家學術重鎮的大學能多出好書大書。復旦大學朱蔭貴教授認為《天柱文書》首發式的舉行,標志著清水江文書的收集整理和出版已進入到新的階段。他特別指出,清水江文書是一種活態的民間文獻,是用漢文字記載的15世紀以來貴州黔東南清水江流域十余個縣市,苗、侗、漢各民族人民生存、生活的實物見證,是多種不同身份的人群在社會歷史中生產、生活場景的真實表達。清水江是貴州省聯系外省乃至中原地區的重要水道,在其兩岸多個縣市發現眾多原汁原味的,保存良好的,反映少數民族地區歷史全景的第一手文獻資料,在數千年中國文明史上是罕見的,完全可以視之為繼甲骨文、漢晉木簡、敦煌文書、明清檔案、徽州文書之后,中國歷史文化上的又一重大文獻成果。清水江文書的整理出版,將改變此前研究明清以來中國社會經濟研究主要集中在中國東部地區和漢民族地區的狀況,并使從事我國東部和西部、漢族地區與少數民族地區、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平原地區和山地地區的社會經濟文書比較研究有了可能。從長遠視野來看,《天柱文書》的整理出版,乃是學術界一大幸事。它將為今后更長期的歷史研究和以更廣泛的角度研究中國奠定堅實的基礎,亦使中國社會科學研究在某些領域和課題上具有更鮮明的中國特色,并大大增強了走在世界學術研究前沿的可能性。
其他在座談會發言的尚有揚州大學文學院教授錢宗武、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所封越健研究員、中國社科院歷史所欒成顯研究員、中國社科院徽學研究中心阿風研究員等。發言專家如錢宗武教授認為清水江文書的研究,目前已形成一個中心,多點展開的態勢。所謂一個中心即研究的主體力量在貴州,多點展開乃是指中山大學和日本學者的研究力量也不可忽視。其中貴州大學已發表了一批有影響力的研究成果并形成了鮮明的研究特色,但未來可供開拓的空間依然很大,需要凝聚多方面的力量,繼續擴大研究隊伍與研究成果。封越健研究員強調《天柱文書》的整理出版,反映清水江流域不僅文書種類較多,而且史料價值也極為重要,它有助于梳理明清以來西南地區的社會經濟狀況,有助于了解西南地區與中原地區的文化互動。欒成顯先生認為文書整理即是一項嚴肅的學術研究,只有具備扎實的功底才能為學術界貢獻一流的精品!短熘臅返某霭嬉馕吨F州大學的學術研究已走在了全國的前列。阿風研究員指出貴州大學團隊的整體研究水平,近年來已呈現出迅速上升的趨勢。戴鞍鋼教授感謝貴州大學對復旦大學的支持,以為這正是無私開放的具體表現。劉伯山、劉道勝、王振忠、古永繼、孔令宏、庫相原佳之等來自海內外的學者,也一致盛贊《天柱文書》的出版發行,高度評價了貴州大學國家重大課題團隊所取得的成績,認為大批珍稀文書資料的付梓,必將推動清水江文書相關領域的研究,發揮引領“時代學術之新潮流”,結出豐碩的學術“預流果”,強化獨立的國際性顯學——“清水江學”——蒸蒸日上、不斷繁榮的可能。
課題組取得的學術成果及舉辦學術會議活動,相關媒體如《貴州日報》、《人民網》、《金黔在線》均有詳細報道。《貴州日報》2013年11月4日尚以《首屆國際清水江學高峰論壇舉行》為題,報道了第一屆“國際清水江學高峰論壇·清水江文書與中國地方社會國際學術研討會”召開的消息!督鹎诰》2013年10月23日以“首屆國際清水江學高峰論壇·清水江文書與中國地方社會國際學術研討會在貴陽舉行”為題,報道了此次大會的成功舉辦!度嗣窬W》的報道指出:“貴州大學已成為清水江文書整理與研究的學術重鎮”,“貴州大學中國文化書院張新民教授率領的學術團隊在文書的整理與研究方面取得了一系列豐碩成果”!短熘臅返某霭妗胺从沉饲逅臅芯康淖钚聦W術進展,當可視為清水江學的一大階段性總結、具有重大開創性意義的扛鼎之作。”
與媒體的報道相應,學術界也有專文評價《天柱文書》出版的重大學木意義,即所謂“文書學集大成的重要成果,鄉土文獻整理的又一影響深遠的歷史性創獲”(謝開鍵《民間文書整理與研究的重大學術成果:國家重大課題成果〈天柱文書〉出版首發式巡禮》(《貴州大學學報》2013年6期);并形成了“西有敦煌文獻、黑水城文獻,南有徽州文書、清水江文書,北有太行山文書的研究格局”(《“邯鄲學院藏太行山文書學術研討會”簡述》,載《光明日報》2014年6月25日)?偨Y《天柱文書》的學術價值特點,“一是來源地清晰,歸戶性突出,其原持有人、收藏者均可稽核。二是顯示出的活態歷史 ……反映了當地多元化的語言文化生態現象,凸現出民族聚居融合的特點。四是契約中地契與林契雜陳,反映了黔東南地區混農林經營的模式;而白契與紅契共存(早期白多紅少,愈后紅多白少),反映了不斷內地化的歷史進程。五是獨有的當地習慣法,如土地買賣中的“埋石為界”,反映了獨特的契約類型;而‘休書’(即離婚協議),既有男休女,亦有女休男,與漢族婚俗存在明顯差異,突出反映了區域性與民族性的特點”!啊短熘臅返恼,前后歷時6年之久,即從2007年至2013年。工作組為確保該項目高質量完成,先后召開了多次專家論證會。通過田野考察與文書比勘分析,專家們對清水江文書的學術價值給予了高度評價”(以上均見府建明《〈天柱文書>出版的意義與啟示〉,載《中華讀書報》2014年12月31日》)。由課題組率先提出的“清水江學”概念,也開始受到學術界的重視:“近年來,貴州清水江地區也發現大量民間契約文書, 出現了‘清水江學’的提法;諏W、清水江學雖然都是以行政或地理區域命名,但這些學科成長的前提,都是這些地區保留下來的一些具有重要歷史價值的契約文書成為更廣大的中國史研究的基礎史料。因此,這些學科已經超出地域社會與地方文化研究的范圍,成為整體中國史研究的有機組成部分”(阿風《徽學:走進歷史現場》,載《中國社會科學報》2014年3月5日第567期)。以上報道均可見課題組發表出版的學術成果,已豐富了“清水江學”的具體內容,而敦煌學、徽學、清水江學三足鼎立的學術格局,已逐漸得到了學術界的認可。
課題組的研究動態與相關學術成果,大多以《簡報》的形式報道了研究近況。第二期《工作簡報》已于2013年底以紙質及電子本的方式,報送國家社科基金規劃辦。
四、研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措施、研究心得、意見建議
《天柱文書》凡22巨冊,已正式出版!扒逅臅c中國地方社會國際學術研討會”已成功召開,上述學術活動極大地深化了人們對清水江文書整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吸引了更多的學者加入了研究隊伍,從而以良性互動的方式推動了相關學術事業的發展。但文書的編纂整理頗為耗時耗力,較諸發表論文付出的心血更多,學?荚u亦重研究輕文獻整理,故不少學者不愿意從事這項艱苦寂寞的工作,缺乏一人勞而千人逸的學術精神,實際已影響了課題工作的后繼推動與發展。
從課題組己有的成果看,主要涉及了十個方面的主題:(1)清水江文書研究;( 2)清水江文書與敦煌文書、徽州文書的比較研究;(3)清水江流域其他文獻研究;(4)清水江社會經濟文化研究;(5)清水江文書與苗、侗、漢等民族交往關系研究;(6)清水江流域村落文化研究;(7)綜合利用清水江文書與其它傳世文獻展開的相關研究;(8)清水江流域文化資源的開發和利用研究(9)清水江考古文化研究;(10)苗疆社會變遷研究。題域雖然廣泛,但深度尚有待開拓,原因與契約文書從搜集到整理到出版,周期較長,往往滯后于研究工作,如何投入更多的人力財力開展扎實的文獻整理工作,提高原始資料整理工作的學術評價地位,當也是一個值得重視思考的重要問題。
繼大型民間契約文獻《天柱文書》出版之后,清水江文書整理的第二期工程,也提上了議事日程,但首席專家張新民雙眼視網剝離,視力幾近于盲人,且早已超過退休年齡,故學校主事者如何做好頂層設計,如何動員力量,如何重新調整體制,如何把握用人機制,如何確保高質量的學術成果問世,也是值得反復深思的大問題。
清水江文書的整理與研究工作,課題組實際已有了10年的經驗積累。而國家重大招標課題的立項,則有力地推動了該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由此重大課題而滋生的有關清水江文書研究的其他國家層面的課題(主要為國家社科基金課題和教育部立項課題),我們初步統計已達20項,大部分由本課題相關組成人員承擔,成績當然極為可觀。但這也造成了我們目前研究工作的兩難:一方面課題越來越多,成果亦越來越來豐碩,一方面成果歸屬權已逾出國家核實標準,不能納入本課題范疇計算。課題的另行申報本屬好事,首席專家理應支持,然而卻影響了完成本課題的人手數量,分散了成果統計的匯總渠道。究竟應該如何解決才算合理,亦請主事者酌予釋疑解惑。
后繼課題即前期成果結題后的可持續發展問題,與清水江流域各縣已入藏的近二十萬件契約文書相較,目前所出的《天柱文書》不過僅為大海之一滴,欲繼續擴大整理出版規模,以整理出版促進搶救保護,形成世界性的文獻整理工程,并以此為基礎申請聯合國世界記憶遺產,則需站在國家層面的高度,協調各級政府組織機構,繼續擴大經費投入規模,顯示成果的中國氣派,樹立文獻整理的國際典范。
清水江文書的整理出版工作,實際即是化民間私藏為社會公共資源,不啻為功在千秋的文化偉業,因此必須強化國家權威機構統籌安排的功能,做到政府與學界高效率的配合,從而做到既保護又公布,以公布促保護,以保護促公布,實現鄉民、學界、社會、政府、國家多方面受益的目的。
鑒于以上情況,建議該項目完成之后,繼續立項開展二期、三期甚至更長遠的課題計劃,其中也包括清水江文書數據庫的建設,從而擴大課題工程必然涉及的海內外學術界受益范圍,建立中國民間契約文書與鄉土社會研究在國際漢學界的中心地位。
二、 研究成果情況
代表性成果簡介
代表性成果首先為大型編纂文獻、論文集和專著,簡介如下:
(一)課題首席專家張新民主持編纂的《天柱文書》第一輯,共二十二冊六十八卷,收錄清水江流域天柱文書近七千余件,960萬字,由江蘇人民出版社2014年1月正式出版發行!短熘臅匪浾撸鶠檎骷氩赜诋數貦n案館的清水江流域天柱縣民間私藏文書。收入本書的文書近七千件,均為二00九年九月以前征集入檔者,時間則上起順治年間,下迄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主要涉及甕洞、江東、白市、高釀、石洞、竹林、坌處、渡馬、蘭田、遠口等十個鄉鎮,涵蓋黃巡、岑板、克寨、甕洞、大段、大坪、對江、地樣、新舟、優洞、勒洞、地良、春花、上花、地壩、木杉、甘洞、邦寨、豐保、擺洞、沖敏、南頭、竹林、梅花、力木、高坡、大山、共和、地鎖、遠洞等三十個村寨,一一按其行政區劃歸屬及自然村落秩序,分卷列目部次類居。與徽州文書相較,無論就來源地或歸戶性而言,天柱文書的編排著錄都極為清晰。來源地或歸戶性的準確判定與著錄,除了關注時間的清晰性銜接鏈條之外,更重視空間上的密契照應關系,以求提供更多的家族(庭)、村落、區域變遷發展的信息,同時也方便學者展開定位準確的田野調查。讀者手此一編,即可一窺當地文書系統性與完整性所表征出來的地域面相或族群歸屬,獲取可靠來源地和歸戶性所顯示出來的地域空間文化內涵。收入本書的各種類型的文書,若分析其固有的來源地,雖市場規模有大小之不同,地區差序格局仍很明顯,然大體均為沿江往返貿易運輸的重要通道,實乃多族群文化文化互動交流的核心區域。與錦屏文書林契多而地契少不同,天柱文書則是地契多而林契少,說明當地雖然多采用混農林生產經營模式,但農業仍在其中占具主導地位。早期則白契多而紅契少,愈往后則紅契愈多而白契愈少,揆諸當地社會變遷發展的實際,亦與不斷國家化的整體歷史進程對應一致。文書種類繁多,包括土地賣買契約、土地租佃契約、賬簿、稅單、家產清單、納糧執照、訴狀、判辭、官府告示、算命書、風水書、清白書、分關書、婚書、休書、過繼契約、陪嫁資契、保結書、碑銘、日記、教材稿本等等,與社會秩序的復雜結構契合對應,折射出世俗生活事相林林總總的整體,不僅是社會經濟民間法規范關系的體現,地方禮法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習俗風規不斷變遷的具體見證。分析本書已出版的近七千件文書,若與其他地區的類似文書相較,盡管彼此之間的共同點甚多,但地區性的特征也頗為突出。其中最值得注意者即為漢語記苗音、侗音及其相互混用的特殊書寫情況。具體慨括,又可分為三類:1、漢字記苗音或侗音;2、半漢半苗或半漢半侗意譯與記音混用;3、漢語逕譯苗語或侗語。反映了當地多元化的語言文化生態現象,折射出苗、侗、漢民族聚居融合的特點,研究者需要采取苗語、侗語、漢語多重語言互證的方法,展開可靠而準確的釋讀工作,才能避免釋義歧異可能導致的錯誤。清水江文書的整理出版不僅填補了西南地區較少發現大規模契約文書的空白,同時擴充了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的資料利用范圍。倘若進一步結合其他大、小傳統的文獻資料,輔以必要的實地踏勘、口碑訪問等田野調查工作,則不僅有裨于重新在苗疆發現歷史,展示多民族文化交流融合的具體歷史進程,積累區域研究不可或缺的地方性知識系統,而且也有助于豐富中國社會經濟史的個案成果,擴大見證華夏民族社會經濟變遷發展的資料取用范圍,尋繹國家與地方互動整合的經驗模式。文書的整理始終都以研究成果的取得為目的預設,相信憑借新資料研究新問題必定能形成花簇似錦的學術繁榮局面!短熘臅返墓急貙⑦M一步推動鄉土中國社會政治、經濟、法律、文化、宗教等諸多領域的研究,并為“清水江學”成為國際性顯學奠定學術資料與研究的基礎。
(二)張新民、朱蔭貴主編的《民間契約文書與鄉土中國社會——以清水江流域天柱文書為中心的考察》論文集,由江蘇人民出版社2014年8月出版。此論文集是貴大與復旦兩校專家學者強強聯合的首批學術成果,也是2011年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清水江文書整理與研究”的階段性成果,收錄了兩校作者27篇論文,共22萬9千字,反映了清水江文書研究的最新學術進展。重要者如《張新民的《叩開苗疆走廊文化的大門——以清水江流域天柱縣契約文書為中心的調查》、朱蔭貴的《從貴州清水江文書看近代中國的地權轉移》、黃敬斌的《清水江下游農家經濟示例之一——天柱縣邦寨吳澤坤戶文書探蠡》、林芊的《清代苗侗民族地區的田價——清水江流域天柱文書研究》、安尊華《清代清水江下游地區的土地買賣——以天柱縣高釀鎮木杉村文書為例》、張海英的《從清水江文書看明清時期的天柱社會》、王振忠的《清水江文書所見清、民國時期的風水先生——兼與徽州文書的比較》、馮賢亮的《關系“清白”:近世清水江流域的契約書寫與社會生活》、吳述松的《清水江流域木政興盛的四大歷史因素》及張新民、閆平凡、吳述松、廖峰、馬國君、張忠奎等人的《清水江文書整理與研究筆談》等論文,內容涉及文書整理、土地買賣、地權運動、木材流動、宗族凝聚、婦女地位等方面。文書整理方面包括:文書俗字研究、文書與地方社會變遷、文書考釋、信息數據庫建設等問題,專題論文涵蓋社會史、經濟史、民族史、文化史等諸多領域,較為深入全面地探討了清水江文書的性質特征,可視為清水江學的一大階段性總結,具有清水江學研究的開創性意義,受到學術界的廣泛好評。
(三)張新民主編的《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蹤跡——清水江文書與中國地方社會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由巴蜀書社2014年10月出版?d了來自北京、上海、江蘇、浙江、河北、安徽、湖北、云南、貴州、香港及日本的幾十位學者的學術論文,共105萬字。它體現出在有計劃、有步驟地系統整理和出版清水江文書,豐富傳統文書學寶藏的基礎上,學者們擴大了對鄉土社會的認知空間,充分體現了利用新材料以研究新問題,并輔以扎實嚴謹的考辨工夫和理論分析的宗旨,透過全書內容,折射出研究者們對中國鄉土社會的普遍關懷與認知。論文涉及清水江文書理論研究、土地契約文書及相關問題研究、國家土地政策及鄉民社會經濟活動、林業契約文書及木材貿易活動以及清水江區域的社會生活等方面。論文集的出版顯示出清水江文書的研究隊伍已形成了老中青結合的研究群體,涵蓋了海內外眾多高校和科研機構,具有多學科交叉發展的態勢,清水江學專門學問的建立已具備較為成熟的氣候條件。(論文集中的重要者詳見后面論文代表性成果簡介)
(四)林芊撰寫的專著《凸洞三村:清至民國一個侗族山鄉的經濟與社會——清水江天柱文書研究》,由巴蜀書社2014年10月出版,是張新民先生國家重大課題“清水江文書整理”的階段性成果之一。該書基本史料均來自張新民主編的《天柱文書》,讀者欲讀此書,可比對檢核《天柱文書》。著述共分六章,梳理并研究了凸洞三村這一地區土地買賣、地權分配、土地價格、賦稅等問題。其創新之處,一是充裕的文書資料保障了研究的科學性,該書直接利用和參考的契約文書在數量、時間、歸戶性等方面全面優于前賢所能利用的文書。全書利用和參考的各類文書3200余件,其中土地買賣契約2325件;直接進入統計分析的田地買賣契約1158件。二是突破了國內土地所有制度研究的一些傳統觀點,如詳盡地分析了200余年地權轉移過程,揭示出地權轉移的特征。第一,一村出售的土地往往由許多人參與購置,這就分散了地權集中的可能;第二.一田二次出售的機會不多,因而地權轉移頻次不繁(土地兼并一般又與土地轉移的頻次有關,即一田多次轉賣的頻次);第三,再對失去土地農戶及面臨的現實生活、購進田土農戶占有面積及分戶情形的計量分析,表明這里農業生產關系中租佃關系并不盛行。三是民族史研究的創新,運用全新而真實詳盡史料復制一個少數民族社區200年來的經濟社會史,其完整的地域與完整的時間高度統一的樣本分析、嚴格的經濟史計量分析,是以往貴州民族史研究所沒有的,在全國也屬少見。不僅為清水江文書研究的最新成果,而且也為了解鄉士中國社會必讀之專書。
課題組成員在充分掌握清水江文書原始資料的基礎上,發表了一批有分量的學術論文,代表性論文成果如下:
(一)清水江文書整理研究
張新民的《擴大中國鄉土社會的認知解讀范圍——〈天柱文書〉序》(《貴州文史叢刊》,2014年第1期),以清水江文書為研究對象,分析當地見存文書的數量規模,探討其所產生和形成的歷史原因,總結其與當地社會經濟生活的對應密契關系。并結合新近公布出版的天柱契約文書,就其地域分布特點和頗為罕見的歸戶性特征等一系列問題,逐一予以合理的解讀與闡釋,適可見大規模地整理結集地方私家文書,必能推動中國社會經濟史等諸多學科的發展,大有裨于學術文化事業的興盛與繁榮。張新民的《從周邊解釋傳統中國——〈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蹤跡〉序》(《貴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5期),提出中國幾千年的大一統立體政治格局,特別是多元一體的復雜文明形態,決定了地方史總是國家史視域普遍涵蓋下的地方史,國家史則是廣泛提煉了地方史內容的國家史,即使對村落社區特殊材料的分析或解讀,折射出來的也是對中國鄉土社會的普遍關懷與認知,與對大傳統的不斷深入探討和分析一樣,都是我們更好地走進中國文化廣袤深邃的世界的重要法門。張新民的《清水江流域的內地化開發與民間契約文書的遺存利用——以黔東南天柱縣文書為中心》(《貴州社會科學》2014年第10期),以清水江文書為研究對象,分析當地見存文書的數量規模,探討其所產生和形成的歷史原因,總結其與當地社會經濟生活的對應密契關系。并結合新近公布出版的天柱契約文書,就其地域分布特點和頗為罕見的歸戶性特征等一系列問題,逐一予以合理的解讀與闡釋,適可見大規模地整理結集地方私家文書,必能推動中國社會經濟史等諸多學科的發展,大有裨于學術文化事業的興盛與繁榮。清水江文書涉及的問題頗多,其中如解讀分析契約文書,時常會對地方術語識讀的問題,須結合田野調查加以解決,張明、韋天亮、姚小云的《清水江文書侗字釋例》(《貴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4期),選取具有典型特點的侗字,結合地方史志,詳細考證這些侗字的本義,為研究清水江文書提供了識讀侗語的參考。李一如的《清水江中下游苗族契約中苗漢語互借機制研究》(《貴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年2期)依據清水江文書,論述了“漢字記苗音”地名的類型,揭示了苗漢語互借的規律。
(二)土地契約文書及相關問題研究
中國社科院歷史所奕成顯的《清水江土地文書考述:與徽州文書之比較》(2013年10月貴州大學“第一屆國際清水江學高峰論壇”論文)及復旦大學張海英、黃敬斌的《春花魚鱗冊初探》(《貴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2期),均利用新公布的天柱地區的魚鱗冊作了有益的探討,填補了既往研究的空白。欒成顯考證了天柱遺存的魚鱗冊當為同治十二年的重抄本,與徽州魚鱗圖冊相較,二者的差異是:第一,編號不同。清水江魚鱗冊是以土名為單位各自編號,徽州魚鱗圖冊則以;驁D為單位,全縣以千字文為序編號;第二,田土計量不同。因地形復雜,難以清丈,清水江魚鱗冊只以收禾多少“稨”米來計量田土,而徽州魚鱗圖冊則是在清丈田土的基礎上攢造的,分別載有實丈田畝面積與應合稅畝數;第三,清水江魚鱗冊僅記田形,不繪形狀,徽州魚鱗圖冊多繪有田土形狀;第四,清水江魚鱗冊沒有分莊一項,徽州魚鱗圖冊多設分莊,記錄該號田土的實際分割情況。從總體來看,清水江魚鱗冊有田土編號、田主姓名、田形、田土等級、四至等項內容,仍具備了魚鱗圖冊記載的基本要素。張海英、黃敬斌則進一步證實了當地的確存在一田二主的土地關系現象。他們主要通過“春花魚鱗冊”所載“田主”身份的考察,結合清水江地區典田、借貸契約的特點,認為永天柱春花魚鱗冊展現的鄉村土地關系,已經超越簡單的“租佃”制度,而具有了某些“永佃制”甚至“一田兩主”制的色彩。復旦大學朱蔭貴的《從貴州清水江文書看近代中國的地權轉移》(《貴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6期;又載人大復印報刊資料《中國近代史》2014年04期),認為土地買賣、地權轉移是清水江文書的主要種類,“白契”、“紅契”并存而又以“白契”為主的文書顯示出了地權轉移“親房優先購買權”、“典賣”或“借錢借谷以田抵押”、“親屬間買賣以市場慣例操作”、“中人或房族人作證”、“多不驚動權力機構和政府”等特征;約定俗成的習慣性規制及其房族親族等的仲裁作用使得清水江流域的地權轉移在近代一直穩定存在和延續,并使土地資源因人口分化與經濟變動得以順暢而有效的配置。又其地權轉移文書的內容與書寫格式與漢族地區的極為相似,表明近代清水江流域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社會活動、市場經濟因素與江南經濟發達的農村相比差別不大,甚至某些方面更加靈活和便于操作。林芊的《清代民族地區田價簡論——清水江流域天柱文書研究》(《螢火集——貴州大學中國文化書院成立十周年紀念專輯》,巴蜀書社2013年6月版),揭示了清代民族地區的田價信息,分析了田價變動的自然和社會因素。安尊華的《試論清代清水江下游地區的土地買賣——以天柱縣高釀鎮木杉村為例》(《貴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2期),以天柱縣高釀鎮木杉村為個案,論述了土地買賣的基本情況,分析了清代清水江流域土地買賣的原因、特點,同時指出土地買賣體現了清代土地交易日漸商品化的特征。
(三)國家土地政策與鄉民社會經濟活動
張中奎的《清代苗疆“國家化”范式研究》(《廣西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3期),依據檔案、圣訓、清實錄、方志,同時甄采不少天柱地契文書,分析了有清一代土地政策發展變化的整體歷史發展走向。作者指出清帝國的苗疆屯田政策主要有軍屯和民屯兩類,乾隆初年開辟黔東南苗疆地區之后,清王朝針對當地推行的屯田活動,對后來陸續開展的新疆屯田、大小金川屯田、臺灣屯田、湘西苗疆屯田都有非常重大的借鑒意義。王權國家之所以采取漢苗隔絕的措施,目的亦為緩解漢民大量移居所導致的土地危機,特別是防止“民人”欺詐、蒙騙苗人山林、土地等財產激化社會矛盾,避免隨時可能爆發的“苗亂”民變事件。清廷所采取的一系列民苗隔離的政策,盡管初期尚執行得比較有力,但以后隨著漢族移民數量的增加,則逐漸顯得松弛失效。復旦大學朱蔭貴的《試論清水江文書中的“股”》(《中國經濟史研究》2015年第1期),依據清水江文書資料,分別從生活世界(分家、過繼和出售家庭財產等)中的“股”、生產領域中的“股”、投資領域中的“股”等方面展開了深入的探討。他認為當地在相當廣泛的領域中,存在著大量的帶“股”字樣的契約文書,雖尚不能準確判斷是原生抑或其他區域引進的,但可以肯定的是上述三大類“股”均各有其特點。也就是說,除“投資流通領域”中的股時段較后且數量較少外,其余兩類“股”的持續時段均很長,數量也很大。而生活領域和生產領域中的“股”,乃是既有中外學者的研究成果忽略的部分。林芊的《侗族鄉民的財富夢—:攸洞村劉昌儒家族土地積累的故事》(張新民主編《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蹤跡:清水江文書與中國地方社會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以天柱地方大族劉昌儒家族文書為中心線索,既追溯了乾隆以來劉家祖輩的創業史,又考察了民國時期其子孫后代家業繁榮的生活景象。作者指出,劉氏家族成員通過長期的土地買賣活動,積累了一定數量土地的發家史,恰好代表了當地力田起家的小土地主典型,反映了侗族鄉民累進土地的三個特征:1、都有與家庭成員共同出資置產的經歷;2、土地積累的路徑起點是繼承,然后是自己購進,再通過其他方式形成最終地產;3、產業構成以田為主,其次則為山場林地,山場林地的收益,特別是杉木出售所獲取的利潤,乃是其擴充田土的一大重要資金來源。安尊華的《試論清代清水江下游地區民間借貸:以契約文書為中心》(《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蹤跡》)認為自十八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清水江流域的民間借貸形式,主要有實物借貸和貨幣借貸兩類。與實物借貸相較,貨幣借貸顯得更為普遍,大致有普通借貸、抵押借貸和典當借貸三種情況。借貸者除有能力用貨幣支付利息外,一般都選擇土地作抵押物借錢,或出典土地、出當土地借錢。從方式上看,清水江流域的借貸,典與當相同,都是將田產或其他不動產作為質押物,物權暫時讓渡給銀主或錢主(出貸人),然后借到貨幣或糧食,典主或當主(借錢人)支付的月利息率基本相同。河北大學張強的《清代民國時期黔東南民間借貸初探——以錦屏文書為中心》(《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蹤跡》),分析清水江地區民間借貸活動頗為活躍的原因,乃是明清政府征派皇木導致木材行業迅速發展的結果。通過大量原始數據的排比分析,以及以表格的方式做出量化統計,他比較了錦屏、岑鞏兩地借貸活動的異同,強調無論標的物、借貸類型、還款期限,抑或規模和利率,錦屏都與岑鞏地區明顯不同。謝開鍵的《清至民國時期農村地區民間借貸研究:以天柱文書為中心的考察》(《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蹤跡》),將民間借貸分為無息、有息、質押借貸、賒買四種類型。具體方式為:1、無息借貸:指債務人向債權人借貸錢物時,無需支付利息。這類文書數量不多,但仍偶有發現。2、生息借貸:即指債權人將錢物借貸與債務人時,收取一定利息的借貸。這類文書數量頗多,例證不勝枚舉。3、質押借貸:指債務人必需交付擔保物品,方能從債權人處取得所需的借貸,以不動產質押借貸數量最多。4、賒買,即先賒買他人之物,待物脫手入錢后,再將錢財連本帶利還與賣主。作者強調借貸主要受到自然環境、捐稅、生產力、人口、動亂的因素的影響,借貸的資金主要來源于個人,少部分為鄉族組織。以上幾位作者都從不同的角度或詳或略地提到,從傳統中國小農經濟的實際出發,社會生活缺乏足夠的資本的積累,一旦遭遇天災、戰亂、婚喪嫁娶等意外變故或生活過“關”大事,經濟收入減少或支出經費遠遠大于日常積蓄所能承擔的負荷,借貸錢物作為一種社會調節功能,自然仍有其存在的合法性與合理性。
(四)林業契約文書及木材貿易活動
復旦大學王振忠王振忠利用與清水江木材貿易有關的一冊清代珍稀民間抄本文獻——《商編路程》,同時廣采其他各種罕見民間雜書史料,撰成《徽、臨商幫與清水江的木材貿易及其相關問題——清代佚名商編路程抄本之整理與研究》(《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蹤跡》)一文,引起與會學者的廣泛重視。作者認為《商編路程》抄本的成書年代不詳,但內容仍反映了太平天國前后清水江—沅江—長江的木材流通狀況,尤其書中涉及木材貿易的水路運輸行程,大多未見其他類似數據記載或披露,故該文的會議宣讀也顯示了民間數據的廣泛搜訪和及時公布的重要。透過作者的考證分析不難看到:與清水江流域木材貿易有關的主要是“廣木”的經營,涉及的產地有湖南、湖北、貴州和廣西部分地區,其中以洞庭湖為界,又有“東湖木”、“西湖木”之分,前者指湖南、廣西所產之木,后者則包括湖南、貴州、廣西三地的木材。而《商編路程》一書所反映的,恰好正是“西湖木”的運輸路程,提供了大量具體而微的從清水江流域到長江三角洲的長程貿易活動的歷史性信息。清水江流域的木材貿易活動,近年來國內外的研究成果較多。日本財團法人、東洋文庫相原佳之的《清代貴州省東南部的林業經營與白銀流通》(《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蹤跡》),亦代表了這一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作者指出,與清水江流域的木材順江而下,遠銷江南或北京地區適相映照,全國各地的白銀也逆江而上,涌進清水江地區出產木材的山間村寨。他一方面利用清朝官方采辦木材的史料——《采運皇木案牘》,梳理了當地的白銀使用習慣,一方面又根據已經整理出版的清水江文書,分析了村寨的貨幣使用及其變化情況!恫蛇\皇木案牘》生動記錄了乾隆四十二年(1777)、四十六年(1781)湖南例木調運的情形,為我們呈現了更豐富的采木流程歷史細節。日本學者相原佳之利用《采運皇木案牘》,指出例木乃是清代皇室采辦的重要內容,一般而言,除了少部分民獻大木外,朝廷工程所需木植多通過官方采辦。復旦大學高笑紅的論文《清前期湖南例木采運:以<采運皇木案牘>為中心>》(《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蹤跡》)也注意到《采運皇木案牘》的重要,并以此為重要依據,同時參以清廷內閣相關檔案,梳理了湖南例木采辦的流程,揭示了例木采辦與湘黔木材市場之間的聯系,介紹了木材商人與例木委員之間的互動,探討了國家財政結構對例木制度的影響。作者的分析盡管只是例本采辦的微觀個案,但也涉及廣大區域的經濟、政治、文化問題,仍可見圍繞清水江木材的購置、運輸、外銷等活動,當已形成了一個涵蓋大江南北的經濟貿易圈。針對清水江流域的山林權經營與轉讓問題,復旦大學戴鞍鋼的《山林權的經營與轉讓:讀<清水江文書·天柱卷>之二》(《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蹤跡》)認為天柱地區的租佃雙方,他們對契約期滿時栽植杉木的收益分配,大多以栽手為一方,地主為另一方,各半均分,即習稱的主佃平分,而未見錦屏地區主六佃四或主二佃一的現象。與此相反,見諸天柱文書者則為主佃得益分成,多為主四佃六。至于山林權,在主佃雙方約定經營期間,也有中途轉讓權益者,轉讓形式靈活多樣,并都以契約方式明確各自的承諾。吳述松的《林業結構調整及其內生經濟增長:基于1466-1949年清水江林糧間作文書的證據》(《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蹤跡》),以長時段的眼光,分析了當地林業結構的調整與內生經濟增長的關系問題。作者強調結構調整引導勞動、交易和生產三者的耦合與制度化對經濟持續增長的影響,認為透過相關林業契約文書可以看出,內生經濟增長的結構紅利,其路徑主要有林權拆分買賣;地主、栽手分成演變;不同樹齡青山股權在栽手、地主之間的復雜交易與重組;經濟活動制度化等,由此可見結構是影響經濟增長的快變量。如何以結構調整為主線引導資源、勞動和技術要素投入經濟活動,獲得內生經濟增長,其理論和實踐意義均不可輕易低估。清水江流域長期人工栽植杉木,積累了大量的地方性系統農林知識。徐曉光的《清水江文書“杉農間作”制度及“混交林”問題探微》(《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蹤跡》),指出清朝中期以后,當地苗、侗民族根據傳統的杉木栽培經驗,便系統發明和普遍使用了“實生苗”栽培技術,并將此技術逐漸擴大至湘西林區,經過長時段的發展,以及不同區域間的相互交流,杉木植林技術日臻完備,但追溯其前后源流,則可說與苗、侗民族傳統農林知識的運用關系極為密切。馬國君、李紅香的《清水江流域人工林拓展與本土知識的關聯性研究》(《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蹤跡》),認為自明代以來,隨著清水江流域林木貿易規模的擴大,人工造林便逐漸取代了原生型的常綠闊葉林。人工林的大量增加,除經濟、政治等多方面的原因外,也與當地民眾本土知識的積累密切相關。正是憑借豐富的育苗經驗、護林技術,人工林的種植面積才不斷擴大。今天重新總結當地長期積累的生態技術和技能,對長江流域的生態建設與經濟建設仍大有裨益。馬國君、李紅香的《清水江流域林業歷史文獻及研究述評》(《貴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5期),對清水江流域林業契約文書以外的歷史文獻展開分類系統梳理,并就建國以來的相關研究成果作出全面述評,這對我國西南地區林業史、經濟史、民族史研究將大有裨益。
(五)清水江區域的社會生活
姜明的《清至民國清水江下游苗侗民族地區的社會秩序:以碑刻文獻為例》(《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蹤跡》),利用碑刻資料,考察了清至民國時期清水江下游苗、侗民族社會秩序建構的基本特征,分析了民眾群體、地方精英、社會組織、國家力量相互滲透的具體運作情況。而舉凡公共設施的興建,學校教育的興辦,宗祠廟宇的興修等,都可看成是秩序建構活動的重要部分,發揮了傳播倫理觀念,樹立行為規范,凝聚認同資源的重要作用。李斌《論明清以來清水江下游天柱地區碑刻的分類。內容與學術價值》(《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蹤跡》),討論了當地的碑刻分類問題,他按性質將當地碑刻分為六大類:官府告示類、鄉規民約類、路橋井渡類、學校教育類、祠堂宗族類、寺觀廟宇類,均有裨于人們觸類旁通,了解當地秩序建構活動情況。清水江流域的習慣法及其糾紛解決機制,學術界的研究成果已相對較多,一般均以為當地習慣法頗為發達,告官訴訟風氣并不普遍。吳才茂的《理講、鳴神與鳴官:民間文獻所見明清黔東南糾紛解決機制的多元化研究》(《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蹤跡》)認為近年來不斷發現的民間文獻及相關傳世典籍均足以顯現,明清時代的黔東南不僅存在著理講與鳴神的糾紛解決風俗,事實上爭訟與鳴官的好訟現象也屢見不鮮。作者具體考察了明清時期黔東南地區理講與鳴神風俗的存在狀態及運行機制,并詳細分析了爭訟與鳴官風氣愈演愈烈的社會文化變遷歷程,從中不難看到少數民族風俗傳統的逐漸松動和瓦解,顯然是與國家制度的推行和區域社會經濟的發展大體同步的。清水江流域自清代以來,即由官方主動推行“糯禾改秈稻”政策,較為通行的看法,認為傳統糯禾產量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人口需要。此說曾遭到個別學者的質疑,但欲提出新說仍需提供堅強的證據。嚴奇巖的《內地化與清水江流域的“糯改秈”》(《探索清水江文明的蹤跡》),征引大量文獻資料,明確指出“糯禾改秈稻”,表面看只是增加作物復種指數,提高土地綜合利用率,實質仍是國家力量王化策略的一項重要內容,目的主要為將內地的農耕方式和栽培制度復制于民族地區,從而迫使民族地區與內地一樣成為承擔國家賦稅的有效控制區。簡單地將“糯禾改秈稻”看成是當地民族為提高產量而主動推行的品種改良行為,顯然忽視了清代“王化”進程中政治與經濟行為交織互動的復雜歷史文化現象。清代以來,有許多涉及分家析產、離異休妻、家庭事務調解和鄰里糾紛的文書,一些學者對此作了細致研究。 林芊的《從天柱文書看侗族社會日常糾紛與協調機制——清水江文書?天柱文書研究之五》(《貴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1期),以凸洞三村遺留的民間文書為材料,描述了侗族社會內部紛爭的具體情況,揭示了侗族聚居區內解決糾紛的協調機制。徐鈺的《鄉俗與國法之爭——以〈天柱文書〉中龍映姜、楊翠桃爭田案為例》(《貴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4期),以天柱文書記載的龍映姜、楊翠桃關于繼嗣田產之爭的歷史個案為例,結合相關地方文獻,分析了國法在具體施行當中的困境,并探討國法、鄉俗乃至鄉情在維系地方和諧穩定的作用。林東杰的《族內過繼與宗族維系——以清末民國“地良十八家”龍氏為中心的考察》(《貴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4期),以天柱地區“地良十八家”龍氏宗族為個案,通過對其見存過繼文書的解讀,考察了清末民國族內過繼的程序,論述了繼嗣確立的原則,并簡要探討族內過繼對宗族維系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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