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社科規劃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社科規劃辦,中央黨校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中國社會科學院科研局,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辦、全國藝術科學規劃辦、全軍社會科學規劃辦:
經查,貴州財經學院聶蒲生以已經完成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成果《民族學和社會學中國化的探索:抗戰時期專家對西南地區的調查研究》為主體,更名為《社會學和民族學中國化的艱難探索:抗戰時期遷居西部的專家對西部地區的實地調查研究》,重新申報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后期資助項目,且大量抄襲他人成果約8萬多字。根據《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以及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撤銷聶蒲生主持完成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民族學和社會學中國化的探索:抗戰時期專家對西南地區的調查研究》(批準號為08XMZ038),取消已經頒發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結項證書(證書號為20110093)。自撤項之日起,聶蒲生五年內不得申報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請各有關單位從這一事件中認真吸取教訓,引以為戒,進一步加強學風建設,嚴格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申報條件和質量標準,嚴把申報“入口關”和結項“出口關”,切實維護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良好聲譽。
(責編: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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